10月20日,海門市法院黨組中心組在繼9月21日學習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后,在院長劉惠沖的主持下又召開中心組擴大會議,重點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會議要求結合海門法院審判實踐,把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切實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進一步推進各項審判工作。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權力觀、利益觀,全面落實司法為民的各項要求,正確認識和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在此基礎上做到“六個落實”。
  一是把學習會議精神落實到堅持黨對法院的領導上來。堅持把黨的思想理論建設放在首位,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不斷把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在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上取得扎實成效,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關系。
  二是把學習會議精神落實到推進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去。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進,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道正派的原則選拔領導干部,不斷推進法院人才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使法院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法官隊伍。
  三是把學習會議精神落實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上。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來抓,真正形成用制度司法、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保持法院干警的廉潔性,推動法院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深入,確保法院審判權的公平、公正行使,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四是把學習會議精神落實到司法為民的各項舉措中去。進一步強化職責意識,全面做好執行工作,徹底改變執行難問題;繼續抓好刑事審判工作,保持社會的穩定;著力解決好法院調解與人民調解的銜接問題,使法院服務大局功能得到充分的發揮;認真做好涉法上訪工作,妥善處理各類矛盾和糾紛;與此同時,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在立案、庭審、裁判文書、執行和信訪等各個方面充分體現司法便民、利民、愛民、護民和保民要求,加強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發展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五是把學習會議精神落實到提高案件質量上去。進一步加大審判監督力度,建立新型的審判制約機制,確保辦案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在審判活動中繼續開展好“五查、四聽、三評、二看、一落實”工程,從而達到全面提升法官整體素質,樹立人民法院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六是把學習會議精神落實到服務“兩個率先”、創建“平安海門”中去。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服務“兩個率先”,依法履行審判職能,努力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和規范的法制環境,為全面打造“平安海門、創建全省最安全地區”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處:海門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