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廣陵法院作為全市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試點單位,主動順應形勢發展,及時轉變思想理念,明確工作目標、方法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開拓創新,勇于實踐,為建設“創新廣陵、魅力廣陵、幸福廣陵”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1-9月,該院共受理各類案件3893件(舊存239件),審執結3497件,結收案比為90%,同比上升9個百分點。

 

一、夯實工作基礎,強化組織保障

 

(一)成立班子、制定工作方案。該院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涉訴矛盾糾紛化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結合法院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深入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實施方案》,將上級法院對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各項要求轉化為具體內容,落實到具體審判工作之中,進一步謀劃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指標,明確工作責任,保證了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主動匯報、爭取多方支持。該院專題向區委進行匯報,區委領導十分重視,由區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領導小組,轉發該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區涉訴矛盾化解工作推進會,形成了黨委領導、法院主導、多方參與的工作格局。

 

(三)精心組織、狠抓貫徹落實。該院主動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融入法院工作的各個環節,將涉訴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指標納入法院審判管理和法官審判業績之中進行考核,納入全區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進行考評,與審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圍繞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定時間、定人員、定要求,按序時進度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二、突出工作重點,豐富活動載體

 

(一)建機制、抓源頭,促進社會和諧。該院從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入手,建立風險評估機制,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矛盾糾紛,努力實現涉訴矛盾糾紛從事后調處向源頭預防、從因時治標向著力治本的轉變。一是開展分區包干、掛鉤服務。將法官分組與全區所有社區、鄉村、企業進行掛鉤,實行一人一村組(社區),分片聯系,定點服務。二是開展法官與大學生村官結對共建活動。組織法官與轄區36名大學生村官簽訂結對共建協議,搭建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平臺,培養新時期基層基礎建設的新生力量,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三是合力打造無訟社區建設。該院與荷花池社區合力打造無訟社區建設,向社區居民發放倡議書,協助社區設立調解工作室,安排法官定點值班,幫助解決社區矛盾糾紛。四是建立新市民法制學校。與廣陵產業園共同建立新市民法制學校,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的法制教育,幫助他們做一個學法、知法、守法的揚州新市民。

 

(二)強基層、建網絡,加強訴調對接。該院從工作載體、工作程序、對接范圍、工作制度以及與其他機關的協調配合等方面不斷完善措施。一是建立訴調對接工作平臺。進一步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功能,發揮訴訟服務中心訴訟引導、訴訟服務、糾紛化解、答疑解惑、為民司法的職能,該院專門聘請一名法院老庭長和二名具有法律本科文憑的人民陪審員擔任調解員,加強訴前調解,組織各業務庭副庭長輪流到人民調解工作室值班,幫助指導調解工作。1-9月,訴前調解案件350件,調解成功率100%。二是實現工作網絡對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與區司法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工會、婦聯、消協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通報有關情況,選派30多名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審判骨干擔任各級調解中心的人民調解指導員,邀請42名社區主任擔任涉訴調解員,從各行業中選聘22名調解經驗豐富人員擔任特邀調解員,促進訴訟調解和社會大調解的有效銜接。三是加強協作形成對接合力。與公安、檢察、司法、信訪、消協、工青婦等部門和單位加強溝通協調,實現雙向互動和信息互通,發揮訴調對接第一道防線作用。截止目前,訴調對接案件658件,案件分流387件,有效地節約了審判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9月,該院被評為全省法院訴調對接工作先進集體。

 

(三)重調解、化紛爭,實現案結事了。該院按照全程、全面、全員調解的工作要求,實行庭內調解與庭外調解、庭前調解與當庭調解、法院調解與借助社會力量調解相結合,將調解貫穿于訴訟全過程,積極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一是切實加強訴調對接。通過立案調解、委托調解、邀請調解,擴大調解主體,實現司法調解與行政協調、人民調解的銜接,拓展化解社會矛盾的渠道,巧借外力化解涉訴矛盾糾紛,提高調解成功率。今年1-9月,該院民事案件調撤率達69.39%,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二是注重加強與律師的溝通協作。組織轄區律師代表進行座談,積極引導律師在訴訟中配合法院多做調解工作。與企業法律顧問建立良性互動,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力爭將矛盾化解于無形之中。三是努力提升法官調解水平。以開展“業務大學習大競賽大提高”活動為契機,邀請荷花池社區主任伏正予講解基層調解工作經驗,組織調解能手傳授調解心得,召開經典案例分析研討會,開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活動,全面營造比干勁、比業績、爭一流的良好氛圍。

 

(四)提能力、保質量,確保社會效果。一是提升“五項能力”。該院始終把提升隊伍業務素質作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每周五組織干警進行政治、業務學習活動,努力提升干警五個方面的能力,即提升服務大局的能力、業務辦案能力、和諧司法能力、改革創新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二是提升學歷層次。加大資金投入,鼓勵干警進行再學習、再教育,提升學歷層次。目前,該院現有在編人員89人,本科以上學歷76人,占85%,碩士學位38人,占43%,均居全省法院前列。三是提升法院管理水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強化以司法政務管理、審判管理、隊伍管理、業績管理、行政管理”為內容的五項管理工作,堅持法院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法院管理水平,夯實法院工作基礎。

 

(五)清積案、惠民生,維護群眾權益。加大涉訴信訪案件的清理力度,對納入清理的涉訴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包干,明確責任人員,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區域,逐一進行評查,逐案制定化解方案。納入清理的涉訴信訪案件9163人,全部辦結。開展第二輪執行積案清理工作,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人員,納入清理的289件執行積案,已全部清理完畢。

 

三、注重經驗總結,完善長效機制

 

(一)建立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機制。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矛盾糾紛,通過開展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及時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糾紛的趨勢特點,力爭排查化解一批基層矛盾糾紛,真正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當地,主動向黨委、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匯報并提出對策建議。

 

(二)建立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審判機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將調解工作貫穿于審判全過程,做到民商案件強化調解、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盡力調解、行政案件加強協調,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訴訟調解工作。積極探索調解方式方法,靈活運用調解手段,保證案件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加大案件調解考核力度,激勵廣大法官更加注重調解的實際效果,從根本上化解涉訴矛盾糾紛。

 

(三)建立審判質效嚴格管理機制。推行“四表”工作法,強化審判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完善案件定案把關環節,嚴格司法程序,既防止錯判誤判,也防止瑕疵疏漏,突出院、庭長在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處理中的主導作用。完善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制度,加強對廣大法官司法行為、司法過程的監督評查,引導廣大法官公正、能動、規范地行使司法權力。加強審判質效管理與錯案責任追究,定期通報審判質效情況,嚴格追究錯案承辦人的責任。

 

(四)建立審判管理動態運行機制。完善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制度,既深入分析審判質效狀況,也深入分析審判工作在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方面的成績、經驗、問題和困難,確保法院收結案良性循環;完善審判績效考評機制,將考評結果納入法官業績檔案,強化廣大法官的大局意識、為民意識和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