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為進一步暢通與人大、政協的聯絡渠道,自覺接受監督,確保司法公正,把接受人大監督,加強代表聯絡作為改進工作、公正司法的動力,形成了多渠道、全方位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的八項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法院的各項工作,在代表、委員與法院之間架起一道溝通聯絡的橋梁。
  一是議案辦理負責制度:建立一把手負責制,明確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主辦,確定專人承辦的分級負責的責任制。進一步落實了“統一登記,分類管理,歸口辦理,責任到人,統一辦復”的辦理程序,并指派辦公室專門人員負責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二是聯系卡制度:向人大、政協委員發出聯系卡,告知法院辦公室聯絡工作人員的通訊方式,保證他們與法院聯系渠道的暢通,隨時聽取他們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三是贈送宣傳、信息刊物制度:向部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贈送《江蘇法制報》和本院的《情況反映》、《工作簡報》,使他們了解法院的工作,掌握審判工作的新情況;四是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執法監督員制度:通過他們聽取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和審判人員的意見、要求和希望,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五是建立網絡及時落實建議制度:實現代表、委員建議、批評等辦理全流程微機管理,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做到定時、定點、定位,保證辦理工作準確、及時;六是實施“陽光審判”,自覺接受監督制度: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法院視察工作,旁聽案件審理,自覺接受監督。七是加強調查研究制度:在加強與人大、政協聯絡工作中,不斷加強調查研究,用理論來指導實踐,使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更具科學化、合理化,從而提高了與人大、政協聯絡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八是熱點難點問題共同參加聽證制度:在加強與人大、政協的聯絡過程中,拓寬領域,對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邀請人大、政協參加聽證會,爭取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

 

      

文章出處: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史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