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日前,南京中級法院出臺《關于加強人民法庭指導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這是南京中院加強全市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舉措。《意見》規定:人民法庭建設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司法為民”為宗旨,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公正與效率”主題。
    《意見》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規模化規范化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為依據,從人民法庭硬件建設、隊伍建設、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導等方面,提出了23條具體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在物質裝備上保障人民法庭工作的正常運行,辦公用品的配備、更新應當向人民法庭傾斜;應當將年富力強、具有審判經驗和奉獻精神的干部充實到人民法庭。發揮人民法庭職能作用,提高依法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依法解決糾紛的能力、開拓創新的能力、司法為民的能力。通過建立完善案件考評機制、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落實便民快捷的審判運行機制、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強化糾紛調解功能、加強民調指導、增強執行功能等途徑,實現人民法庭職能作用的總體要求。
    此外,《意見》還對人民法庭工作的信息交流、業務指導、業務培訓、綜合管理、評先表彰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冒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