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1996年12月,34歲的副教授顧榮忠離開了南京某名牌大學的講臺,迫不及待地跨進了江蘇省鐵路有限公司的大門。然而,他沒有想到,這次人生選擇在帶給他短暫的“榮耀”之后,把他拋進了無邊的黑暗。
  2004年12月17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顧榮忠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顧榮忠犯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同時判決對其貪污罪贓款人民幣6027752.2元予以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10224391.8元、西安旅游股票456711股予以追繳。
  下海經商成了總經理
  顧榮忠1962年出生在江蘇省宜興市,這里是一個全國聞名的秀才之鄉,曾經出了許多的文人學者。顧榮忠沒有辜負這塊人杰地靈的土地的養育,1980年9月,他以優秀的成績考上了南京大學數學系計算數學專業,1984年大學畢業后,他又考入了上??萍即髮W數學系運籌學專業碩士研究生。1987年獲得該校理學碩士學位后,他來到南京某名牌大學的國際工商學院工作,任講師。1994年,因教學成績突出,32歲的顧榮忠經審批任副教授。
  但顧榮生并不甘心情愿在講臺上度過一生,生性自負、頗具冒險精神的顧榮忠始終覺得自己是個干大事的人,他不情愿當一輩子的教書匠,他深信憑自己所掌握的知識,投身商界一定能有所作為,創一番事業,譜寫一段人生的輝煌。
  1996年12月,34歲的顧榮忠從大學的講臺上消失了,他走出了學院領導欣賞的眼光,走出了他工作近10年的學院大門,從此踏上了一條險機四伏、前途莫測的從商之路。盡管他非常清楚在這條路上,他有可能獲得成功的喜悅,也可能面對失敗的懊喪,但是顧榮忠絕對沒有想到的是,對他來說這最終卻是一條通向黑暗的路。
  顧榮忠來到了江蘇省鐵路實業有限公司,初來乍到的他,確實是認真踏實地干了一陣子,也因此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賞識。半年后,他即被聘任為公司投資科科長,98年2月又被聘任為該公司副總經理。在顧榮忠的干部履歷表上,在主要表現一欄里這樣寫道:該同志各方面素質較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富于開拓、創新,具有良好的經濟理論基礎和較成功的經濟運作,為人穩重、周到,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強。
  98年4月,顧榮忠的仕途又現新機,他又被聘兼任江蘇省鐵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此后一直在鐵成公司的寶座上坐了近5年。這5年里,他給別人的印象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以職業經理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工作成績顯著,在公司的年度考核中幾乎年年優秀。
  應該說,顧榮忠棄教從商后,仕途順利,盡管這一切里也傾注了他的不少的心血和汗水。然而,顧榮忠真正的心思并沒有全部用到公司工作上,他要的不僅是公司的成功,職務的升遷,從他踏上這條路開始,他一直在尋找發財的機會,而這樣的機會一旦來到,他就會將公司利益棄之一邊。
  在顧榮忠2001年度的考核表中,時任鐵成公司總經理的顧榮忠在個人小結里寫道:2001年,鐵成公司在省公司的正確領導下,經過經營班子的通力合作和全體員工的辛苦工作,經項目操作和業務拓展為重點,以狠抓管理為手段,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公司資產管理規模達到95100萬元,資產收益率達到10.5%,實現投資收益10000萬元,實現利潤500萬元。
  這樣的業績看起來似乎是不錯的了,然而,早在幾年前,顧榮忠就牛刀小試,通過三次非法融資炒股,就把自己從一個原先寒酸的教書先生變成了身價1600萬元的千萬富翁。
  融資炒股成了千萬富翁
  鐵成公司在南京證券公司開戶做股票,每年的交易量都有好幾個億。投身于變幻莫測的證券市場,耳聞周圍一些人一夜致富的神話,顧榮忠的思想發生了強烈震動??吹酵兄性S多有錢人也是白手起家,如今已經是身價幾百萬、上千萬,那些靠申購新股、融資炒股者雖然不見得比自己聰明,但他們靠膽量、機遇發了大財,顧榮忠漸漸按捺不住了。
  1999年初,經過認真分析,顧榮忠覺得“T”股票前景很好,他很想抓住這個機會狠狠撈上一筆,但苦于沒有資金。他想到證券公司某營業部融資,但由于和營業部總經理陳某不熟而不能如愿。左思右想,顧榮忠想到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南京證券公司某部負責人葉某。
  顧榮忠就請葉跟陳說說看,能否從營業部融資200萬元。經葉某多次游說,陳后來同意了。在無擔保、無抵押、無融資協議的情況下,該營業部違規將200萬元借給了顧榮忠。
  有了這200萬元作資金,顧榮忠就像一條涸轍之鮒遇到了天降之水,在那看不見摸不著的股市里施展開了。前后三個月的時間,他就盈利股票市值70多萬元。這讓他欣喜若狂,到期除將本金歸還某營業部外,他還按6%的年息支付了3個月的利息。
  1999年4月,國家幾次降息,股市低迷,接近谷底,顧榮忠覺得此市的股市有投資價值。此時,顧榮忠所在的鐵成公司準備投資“T”股票,而且已經買了好幾百萬股。顧榮忠也想搭這個順便車,因為缺少資金,于是他又想到了葉某。
  葉某這次也沒有讓他失望。經葉從中撮合,幾天后,南京證券公司總經理徐某約見了顧榮忠。
  在徐總的辦公室里,顧榮忠說了鐵成公司打算做“T”股票的計劃以及看好的理由,顧還說自己本人也想做,請徐總幫忙解決資金問題。徐問要多少,用多少時間,顧說要5000萬元,用半年時間。徐沒有當場表態。
  過了幾天,徐某又約見顧榮忠,雙方商定,證券公司按年息10%借給顧榮忠4000萬元,但是顧榮忠必須在指定營業部做。就這樣,在無擔保、無抵押、沒有簽定協議的情況下,顧榮忠又得到了一大筆發財基金。
  顧榮忠將這4000萬元全權交給葉某在某營業部開戶,自己一頭扎進股市,分析行情,坐鎮大戶室指揮買進賣出。他先后用這筆資金做過新股申購、同仁鋁業、太極實業、鞍山信托等股票的交易。到了2000年3、4月份的時候,除返還本息外,顧榮忠靠這筆發財基金盈利股票市值900多萬元。顧榮忠自己留下約600萬元,其余的都給了葉某。
  到了2000年7、8月間,鐵成公司在投資做“N”股票時,當時這支股票價位較低,但股市大盤情況比較好,經過分析,顧榮忠認為“N”股票上漲空間較大。為了再次抓住這個大嫌一把的好時機,顧榮忠再次以10%的年息,從南京證券公司融資4000萬元,這4000萬元顧榮忠只用了兩個多月,就盈利股票市值1000多萬元。
  短短兩年時間,顧榮忠通過三次融資8200萬元,冒著巨大的風險進行股票投資,搖身一變成了一名千萬身價的富豪。事后顧榮忠交待說,事情之所以如此順利,一是當事證券市場有比較好的表現,二是當時鐵成公司也在做同樣的股票,使風險相應減少許多,這一點他是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欲壑難填貪污600萬元國債
  除了利用職務之便和本單位信譽融資炒股外,顧榮忠還挪用了本單位股票變現資金炒股,將盈利占為已有,另外他還將公司股票交易中獲得的600萬元國債據為已有。
  1997年5月,某企業發行社會公眾股份。此時,顧榮忠任江蘇省鐵路實業公司投資科科長,負責證券投資業務。某股票發行新股時,公司集中約1300萬元資金交給顧榮忠申購新股。
  顧榮忠在辦理公司新股申購過程中,持本票南京商業銀行委托認購股票,金額為12995760元,并以顧榮忠等三人名義辦理了定期為三個月的專項存儲。該款于97年8月到期后,余款12854583.3元退回原單位帳上。1997年7月至9月,顧榮忠為公司買入東風電儀20000股;8月買入江南重工10000股;1998年2月買入虹橋機場18500股。
  為了個人炒股,顧榮忠到某證券營業部開了個人帳戶。因缺少資金,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間,顧榮忠在該證券營業部,將公司持有的上述股票賣出,得款人民幣575261.92元。顧將此款用于購買愛使股份等股票進行個人炒股,獲利20多萬元。1998年5月20日至6月1日,顧又買進上述擅同種、同量股票,于6月2日歸還江蘇省鐵路實業有限公司。
  顧榮忠挪用公款為個人炒股后,他為此提心吊膽了好些日子,但后來見沒有動靜,他又伸出了貪婪的雙手。
  1999年9月,經人介紹,顧榮忠在南京飯店吃飯時認識了南京某投資公司董事長張某。席間,介紹人借故離開了,此時只有他們兩個人了。張某說:“我正在幫朋友做D股票,能否將你們公司現有的D股票全部賣給我?”
  其實對于張某,顧榮忠原先還是有所耳聞的。在顧榮忠做“D”股票時,張某經常在盤中與顧榮忠搗亂,他對張并沒有好感。但是他不愿放棄這個大撈一把的好機會。
  兩人商定,顧榮忠以每股18元的價格,將鐵成公司約220萬股“D”股票全部出售給張某,雙方以第二天以市場的實際成交價的平均價計算,差額部分由張某以國債的形式進行補償。
  第二天股市開盤時,該支股票的實際交易價基本維持在15元多。顧張兩人在南京證券公司某營業部,顧指揮賣出,張指揮朋友買進,一天全部做好。就在當天,顧即向張提供了一個個人股東帳戶,張向這個帳戶里打進了500萬元的國債,過了幾天,顧又向張提供了另一個個人帳戶,張又打進了約100萬元的國債,顧將這600萬元國債全部納入私禳,而這本來應該是鐵成公司的收益。
  東窗事發被判無期徒刑
  2003年3月,江蘇省和南京市有關部門分別收到來信,反映顧榮忠伙等人的經濟問題。4月,在江蘇省紀委組織協調下,司法機關秘密對顧榮忠展開了調查。
  2003年4月7日,顧榮忠因涉嫌貪污罪被監視居住,同年9月27日被批準逮捕。至此,瘋狂斂財的顧榮忠落入了法網。
  歸案不久,在偵查人員強大的心理攻勢和耐心的說服教育下,顧榮忠坦白交待了自己犯罪事實,并檢舉揭發了公司內他人的經濟犯罪事實。隨后,司法機關扣押顧榮忠贓款及非法所得合計人民幣16252144元;西安旅游股票456711股。
  2004年6月15日,公訴機關以顧榮忠涉嫌犯有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了顧榮忠涉嫌挪用公款和貪污犯罪的有關案情。
  庭審中,被告人顧榮忠辯稱,自己挪用公司股票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自己任鐵成公司總經理是公司董事會聘任的,不是國家工作人員;轉讓股票的差價款應該支付給公司,同時顧認為自己有自首和立功表現。
  顧榮忠的辯護人則辯稱,顧榮忠挪用的是股票,不是刑法意義上的公款和特定款物,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構成要件;顧榮忠代表公司賣股票是鐵成公司的正常行為,不是擅自行為,某投資公司張某給付的差價款是鐵成公司的合法財物。其辯護人還辯稱,顧榮忠有自首、立功、積極退贓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情節。
  法院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對公訴機關的公訴意見和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作出了綜合評議,認為:江蘇省鐵路實業有限公司是江蘇省鐵路建設辦公室與江蘇省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兩個國有單位共同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系我國刑法規定的全資國有公司。被告人顧榮忠在該公司任投資管理科科長,屬于在國有公司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體要件。顧榮忠擅自將公司股票賣出,并將得款用于個人炒股,其挪用的是股票售出后的公款,將該公款用于個人買賣股票的營利活動,并非挪用股票,顧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是為其后的挪用公款制造條件。被告人顧榮忠的行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構成要件。
  被告人顧榮忠與某投資有限公司商談股票“轉倉”的行為,是其作為江蘇省鐵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行為,雙方約定的實際交易價格應為公司的利益。被告人顧榮忠將公司財產非法占為己有,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司法機關扣押的人民幣及股票中的602萬余元系顧榮忠貪污的贓款,其他款項是顧榮忠用贓款炒股及違法融資進行股票交易所產生的孳息,應認定為非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顧榮忠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非法侵吞公司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貪污罪。
  評議中,法院采納了被告人顧榮忠及其辯護人關于自首、退贓、立功的辯護意見。但辯護人關于顧榮忠是重大立功的意見不符合法律規定,經查,重大立功是指被告人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重大案件的行為,但顧榮忠檢舉的他人犯罪不屬于重大案件,顧不構成重大立功。
  2004年12月17日,身穿看守所號服的顧榮忠被法警再次押進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這一天,他在這里接受了法律莊嚴的宣判。
  萬言悔過書警省世人
  在偵查期間,或許是為求解脫,或許是幡然醒悟。2003年9月,顧榮忠向專案組寫下了數份交待材料,其中有一份洋洋灑灑35頁的“我的認識”。
  在這份萬余字的“我的認識”里,顧榮忠主動逐項交待了自己在融資炒股非法牟利的事情經過以及挪用公款炒股、貪污公司國債的犯罪事實,有些情況當時司法機關尚未掌握。在列舉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后,顧榮忠剖析了自己的犯罪動機,并講述了自己犯罪后的心理歷程。
  在“我的認識”中,顧榮忠寫道:“作為國有控股企業的總經理,時刻都有下崗的危險,要想干一番事業,必須要有一個好的平臺,要有一定的資本積累。鐵成公司從事高風險行業,想長久成功是比較困難的,失敗隨時都可能發生。為了預防一旦失敗之后自己的事業中斷,我想盡量能抓住機遇,完成初步的原始資本積累,繼而形成一個實業基礎,實現自我人人生價值。”
  “雖然經過大學的學習、研究生培養、人民教師的錘煉,但是自己整體的世界觀的改造仍然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對事業的理解是比較片面的,認為一定要有原始資本積累才可開創事業,始終不能克服克服金錢的誘惑?!?
  “在看到公司和社會上有些領導用手中的權力,在工程建設、物資供應等經濟活動中,爭權奪利,瓜分利潤,有的在大肆收受招投標公司的好處,有的在吃回扣,有的在巧立名目撈錢,使我的心里產生了不平衡,產生了想利用自己的優勢賺取收益的想法。”
  “外因是客觀存在的,但是起決定作用的是內因。認真分析自己的犯罪原因,一個明顯的因素就是私欲膨脹,在一次次不計后果的犯罪中,忘記了法律,忘記了犯罪的后果?!?br>   “自挪用公款后,我的內心就一直害怕東窗事發,怕別人在我背后議論我什么,到后來融資嫌錢后,更是怕得要命,只能用不斷變換帳戶的辦法,希望能掩蓋罪行。而每當夜深人靜時,總是心驚肉跳,長夜難眠,進而得了失眠癥,導致發許多慢性病的發生,身體的抵抗力不斷下降,每當聽到警車開過。警笛響起,總不免心慌害怕。”
  “因為犯罪行為在公司帳面上沒有明顯的痕跡,知道的人少,比較隱蔽,所以我一直存在著僥幸心理,企圖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以便自己在離開鐵路公司后能轟轟烈烈地干一番事業。而事實上,證券行業的管理是全電腦化的,每個記錄都可以從交易所查到,是沒有秘密可言的。所以我整天希望不要做錯事,不要被偵查機關的人注意到,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終于鼓起勇氣坦白了自己所犯的罪行,盡管從此時起,自己可能要面對高墻度過一生,或者受到更加嚴厲的懲罰,但是自己的心靈有一種如如釋重負的感覺,心情平靜了許多,自己的心中再也沒有往日的擔驚受怕,只有負罪感,只有等待接受懲罰?!?br>   “歸案后,我主動揭發了公司他人的犯罪情況。針對自己證券行業的犯罪情況,我要完成《證券行業職務犯罪及其偵查》這篇文章,協助有關部門能夠迅速偵破此類案件,將罪犯繩之以法,為國家貢獻自己的才智。”
  “我將加強學習,特別是現行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法制意識,做一個自覺學法、懂法、守法的人。決不做有害于國家、社會的事,努力把自己改造成為遵紀守法的模范。積極端正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立志把自己改造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以樂觀的人生態度,腳踏實地,積極進取,爭取早日回到社會,服務社會?!?
  顧榮忠在看守所里悟出來的這些“認識”,對他本人來說也許稍為遲了一點,但是如果顧榮忠能夠像他寫的那樣,真正的洗心革面,爭取早日回到社會、服務社會就不會是一句空話。然而,顧榮忠的悔過更是一記暮鼓晨鐘,他警省世人,為官為人不可貪,它再次印證了一句老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高純、邢 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