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歡墩鎮的徐某等21名農民工因建筑工程包工頭李某未按約定支付工資,多次找相關政府部門協助解決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承辦法官與司法協理員于立案當天就召集雙方當事人至歡墩鎮巡回審判點及時進行調解,通過耐心細致的說法講理,雙方達成協議握手言和。短短的一天時間就成功調解二十一起勞務糾紛案件,該村村民徐某連聲稱謝:”真是感謝你們,沒想到這么短的時間就解決了,我們的血汗錢終于有著落了,心總算踏實了。”

 

精挑細選-搭建民意溝通新橋梁

 

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大量社會矛盾糾紛以訴訟的形式涌入法院,截止月底贛榆法院新收案件已超15000件,審判人員最高結案數高達500余件。面對如此巨大的案件壓力,如何在破解案多人少難題的同時使糾紛化解”提速”,幫百姓訴訟”減負”,真正實現案結事了。贛榆法院院長顧長洲有著深刻的認識,”我們要發揮司法能動職能,廣泛借助社會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利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促使一大批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前,實現對社會科學有效低成本的管理。”

 

為此,贛榆法院積極構建司法協理網絡,全力推進審判調解工作前移。今年5月,在全市首家選聘了63名有較高威望、能力較強的同志擔任司法協理員,授權配合法院做好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聘選工作以基層組織推薦、本人自愿、群眾認可為原則,由鄉鎮推選和司法局推薦確定候選人名單后,法院與縣司法局成立聯合考察組對候選人進行嚴格逐個考察,并對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了更換。為了保證普遍性和代表性,所聘人員遍布全縣十八個鄉鎮,來自不同崗位,他們長期駐扎基層,熟悉鄉規民約,了解民俗民情,具有豐富的調解經驗,普遍在當地具有相當威望且為人熱心、能力較強,為法官了解掌握當事人的思想觀念提供最直接的渠道,縮短了群眾與法官心里感覺上的距離,成功的在司法和民眾之間搭起了一座高效、暢通的民意溝通”立交橋”。

 

當事人也深有感觸的對記者說,”法官好像對我們的事知根知底一樣,法官的話有道理,我一定聽”。這正因為司法協理員人緣地緣優勢的充分發揮才使得法官能夠比較迅速地找準案件的切入點,解開當事人之間的”事結”,打開他們的”心結”。

 

化解糾紛-筑起綜治維穩新防線

 

司法協理員上崗以來,把調處矛盾促平安作為重要職責,積極配合法院實現上門立案,預約立案、預約開庭,就地開庭、巡回辦案、訴前調解、立案調解,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執行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堅持矛盾糾紛隨時排查,隨時調解,筑起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固防線,有效確保了矛盾化解于萌芽,問題解決于一線。

 

今年5月,原董莊村委會(現已合并到海頭鎮北朱皋村)與王某因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爭執不下,村委會到贛榆法院起訴請求排除妨礙,要求王某返還土地由村里開發,王某則要求村委會付清投資款后才能歸還土地,雙方情緒激動,氣氛相當緊張,當地司法協理員董淑波接到法院的委托后,立即與雙方當事人聯系溝通了解案情,依照法律條文、通過耐心的勸解,經過自己兩天的調解,北朱皋村與王某終于達成協議。一起5年沒有解決的爭議在司法協理員的斡旋下得以化解平息。這僅僅是司法協理員調解糾紛的一個縮影。

 

為進一步提升司法協理隊伍工作開展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調處糾紛的能力,該院除專門就可能出現的調解困難提前進行預設演練外,還給每位司法協理員確定一名對應聯絡法官,幫助介紹相關法律規定,并就調解情況信息反饋內容進行及時有效的法律指導,讓司法協理員對案情做到了心中有數,對調解做到了底氣十足,大大增強了調解成功率。

 

經過近半年的實踐,司法協理員幫助送達、提供法官尋找案件當事人44人(次),積極主動參與調解案件95件,成功調解62件,防止矛盾激化4起,避免群體性上訪21起,為法院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做出了積極貢獻。

 

服判息訴-打造普法宣傳新平臺

 

贛榆法院的法官們向記者講到,”穿上法袍并不意味著就有了司法權威,只有走到群眾中間,傾聽群眾的心聲,作出的裁判才能讓群眾信服,司法協理員就提供了這樣一個渠道,自從有了他們,不僅糾紛調解成功的多了,矛盾激化、反復的少了,而且纏訴、上訪的也少了。”

 

李圣德是贛榆縣法院聘請的一名司法協理員,也是為鄉鄰所熟知的熱心人,是本村誰家中有些個家長里短的糾紛都會到他家中的詢問解決的辦法,他常常結合自己的經驗和法院培訓中嘗到的法律知識進行耐心解答。今年5月底當立案庭法官聯系他調解一起農業承包合同的信訪老案時,他積極做當事人思想工作,在調解的同時抓住有利時機,有意識的向群眾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和政策規定,細致的向當事人陳述利害,幫助其正確理解法院裁判,經多次上門交流,被告態度終于緩和,并表示認真履行法院判決,不再上訪。

 

像他這樣的司法協理員還有很多,他們通過面對面地向群眾時進行法制宣傳,用發生在身邊的人和事親身說法,真心、細心、誠心的教育,依法、公正、透明的調解,既解決了矛盾糾紛又向群眾傳播了法律知識,使村干部和群眾的法制意識得以普遍增強,真正在法院司法工作中起著”信息員”、”宣傳員”、 ”教導員”的作用。

 

為進一步依托司法協理網絡拓展司法服務深度和廣度,更好地發揮司法協理員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與水平,贛榆法院還就如何將司法協理員工作向新層次新臺階推進組織召開推進會,針對信息反饋、交流溝通、業務配合、人員調整補充及考核獎勵機制等方面的不足之處作逐一完善,進一步夯實了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的”戰斗堡壘”,為司法協理工朝著科學長效有序方向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