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公正 執法文明
  熱忱高效 廉潔自律
  江蘇高院民一庭司法為民、公正執法公約:
  一、樹立司法效率意識,嚴格審限制度。不得故意拖延辦案,杜絕超審限案件。
  二、嚴守法官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私自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請客送禮以及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娛樂活動。
  三、便利群眾訴訟。對于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經濟困難、當事人眾多的民事案件,視情到當地開庭審理。對于涉及外地當事人的案件,在開庭時間的安排上盡量考慮其往返時間。
  四、充分運用調解職能。對于有調解可能的案件,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五、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在進行庭審活動、執行公務和參加社會活動中,應當儀容嚴整、舉止端莊、談吐文明。
  六、認真接待當事人來信來訪。杜絕冷、橫、硬、推等不良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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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