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案件質量評估綜合指數連續三年位居第一。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892723件,審執結766716件,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為93.1%,被改判發回重審率為0.46%

 

    一是構建審判質效評估機制。江蘇高院設置了一套包括14項基礎指標和16項分析指標在內的審判質效評估指標體系。開發出配套軟件,統一在全省各級法院安裝運行。先后制定下發關于統一指標數據統計口徑、規范案件報結條件和手續、嚴格案件電子信息輸入把關等多個規范性文件,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二是構建審判質量監控機制。實行電腦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原則,從源頭上杜絕人情案、關系案。完善定案把關機制,明確各層級定案把關的案件范圍和工作要求。完善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制度,建立定期通報、點評講評、專題報告等制度。三是構建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全省三級法院統一建立互聯互通、軟件相同的審判流程管理局域網,所有案件從立案到結案一律納入電腦跟蹤管理。嚴格審限變更的條件和程序,重點加強對審限延長、中止、扣除、中斷四類案件的管理。規范民事案件調解扣除審限制度。建立委托鑒定、拍賣案件的流程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公開審判原則。四是構建法官行為激勵機制。江蘇高院下發文件,形成了覆蓋一級法院、各審判業務部門、人民法庭和法官個人的審判績效考評體系。根據不同時期審判工作的重點,堅持以審判管理的思維推進相關工作。五是構建管理一體運行機制。在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級法院全部成立了具有獨立編制、職能齊全的審判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法官審判績效考評、審限管理、結案管理、司法統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