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徐州邳州法院當庭調解了原告陳學田、劉凱章等50名農民工訴被告某鎮政府、包工頭馮獻敏雇傭合同糾紛一案,兩被告分三批于年底前償付原告工資款26.602萬元。
  2003年秋,原告陳學田、劉凱章等50名農民工雇傭于被告馮獻敏,在被告某鎮政府鎮村公路上施工,工資由被告馮獻敏負責發放。工程完工后,被告馮獻敏除發放部分工資外,剩余工資316020元拖欠不付。原告申請勞動仲裁未被受理,于2005年春節前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兩被告給付拖欠工資。
  邳州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視,該院主要領導要求切實按照省高院保護農民工利益的要求,快審快結。承辦法官為了保證50名農民有錢置辦年貨,找到了鎮政府的領導和被告馮現敏,進行了耐心的調解工作。經過努力,兩被告同意先行支付5萬元。法院于春節前的大年二十六把這筆款項分發到了農民手中,使他們過了一個安穩年。
  隨后,法院通過開庭審理,確認原告余欠的工資總額為26.602萬元,遂主持調解。三方愉快達成調解協議,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