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泗洪法院以全面落實和諧司法為基調,從立案信訪接待的“第一窗口”開始,將審判、執行工作全程納入“和諧司法”之中。不斷創新和諧司法的途徑,形成了頗具特色的“三重奏”,譜寫了一曲和諧司法的華美樂章。今年該院4次在全省法院會議上推介社會矛盾化解經驗,先后有省內外10家兄弟法院到該院學習此項工作經驗。今年12月,該院獲得了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重奏一:

 

建立機制,形成多元化解矛盾工作體系。

 

完善的機制是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基礎。2010年是矛盾化解年,在中央政法委提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以及省法院召開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動員大會以后,該院拓寬工作思路,扭轉解決糾紛只是法院一家事情的觀念,強化協同作戰意識,積極爭取縣委政法委的支持,組織召開泗洪多元解決糾紛工作研討會,達成社會各界合力化解糾紛共識。

 

今年3月,在該院的努力推動下,縣委政法委專門出臺《多元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公安、建設、農林等行政部門和工會、婦聯等組織在多元化解決糾紛工作的目標和任務要求,將萬人訴訟率納入鄉鎮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考核,形成了黨委領導、司法推進、政府支持、多方參與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工作體系。

 

機制建立后,省法院先后兩次以法院簡報形式推薦該院做法,省高院公丕祥院長來宿檢查涉訴矛盾工作時,對此做出肯定說:“泗洪縣委政法委把萬人訴訟納入鄉鎮綜治的考核范圍,這是把源頭預防責任更多地落實到了地方黨委、政府頭上,這是一個重大的認識、一個機制、一個經驗。泗洪法院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頭。”

 

重奏二:

 

創新方法,有效實現訴訟案件總量下降。

 

方法創新是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動力。該院注重工作方法的創新,確定了“抓兩頭、促中間”工作法。通過開展矛盾源頭治理和訴前調解工作,抓住了訴前預防;通過開展判后督促義務人自動履行工作,抓住了訴后案結事了,有效減少涉訴矛盾糾紛總量,促進訴訟內指標全面優化。

 

加強實現矛盾的源頭預防和治理工作。該院主動加入黨委對企業的幫辦服務工作組,建立法企文化共建網,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成立專門審判組,督促合作銀行催要貸款328起,避免批量案件進入訴訟執行程序。與鄉鎮黨委政府建立涉訴案件信息通報制度,向鄉鎮黨委政府書面通報涉訴案件數量和類型,提醒提前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功夫用在訴前,實現矛盾分流與化解。該院將審判資源下沉,訴訟服務中心人員由原來的9人擴充到17人,法庭干警人數增加到9人以上,審判一線人員比例達到70.2%。在訴訟服務中心和人民法庭成立人民調解工作室、訴前調解工作室,大力開展勸導息訴、法院訴前調解、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解、訴調對接委托調解工作。

 

強化結案后督促義務人自動履行工作。出臺《關于加強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在審判結案后、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申請執行時,承辦法官、立案法官要督促義務人自動履行。逐月通報法官承辦的自動履行率和申請執行率指標。優化考核,調解結案并督促自動履行的案件,考核時1件按2件計算考核量;判決自履的1件按1.5件計算考核量,以鼓勵督促自履行工作的有效開展。

 

通過“抓兩頭、促中間”工作法的有效實施,2010年,全院共訴前(申請執行前)有效化解各類案件1839件,訴訟收案則實現持續下降,共收案6620,同比減少1883件,下降22.15%。今年,在權利人申請執行前通過法官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747件,為進入執行案件總量的39.8%。省法院先后兩次以簡報形式推薦了我院的做法,全年有10家兄弟法院到我院學習矛盾化解工作經驗。

 

重奏三:

 

力求滿意,大力清理執行案件和信訪案件。

 

群眾滿意是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追求。以群眾滿意為追求,扎實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和“加強執行工作作風整頓”兩項活動。年初篩選出各類需清理案件共1383件,現已清理各類案件1383件,清理率為100%。加強執行款項管理,規定執行人員不得留置執行款、不得私自發放執行款,充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根據群眾的意見,將7名不適宜在執行部門工作的干警調出。全年共受理執行案件2161件,執結1605件,執結率74.27%,執行標的到位率為62.87%

 

加強群眾信訪接待工作,指派一名監察室人員從事信訪接待,形成專門接待、監察接待和院長接待的綜合信訪接待網絡。加強訴訟服務中心與其他部門在接待上的對接,杜絕因案件承辦人不在而拒絕接待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判前說理和判后答疑工作,當事人對判決有異議的,應及時進行解釋說明,解除當事人疑慮,減少涉訴信訪事件的發生。加大對涉訴信訪案件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力度,按省院要求排查梳理出76件案件,現已全部息訪。2010年全年信訪窗口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30人次,妥善解決105件,接受群眾來訪咨詢335人次,共接收各類批辦信訪案件39件,同比下降54.7%。全國、全省兩會期間沒有一例越級上訪、赴省、進京信訪案件發生。萬起案件評查活動中,該院列入評查范圍的22件涉訴信訪案件在評查期間全部息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