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縣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功能,認真落實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3月份以來,該院靠法律宣傳、靠說服教育,成功化解了兩起重大排除妨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總投資達8110萬元的220千伏變電所工程,是鹽城市政府2005年十大基礎工程之一。該工程用地手續齊全,補償全部到位。今年2月,工程進入施工階段,當地部分村民因對鎮、村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不服,便采取挖斷道路、推倒電桿等手段阻撓施工。現場施工多次被迫叫停,給負責工程建設的響水縣供電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月27日,原告供電公司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昌某等多戶村民停止侵害,并申請法院先予執行。該院對此案高度重視,急案急辦。立案人員當即審查迅速立案,當天送達訴狀,審判人員迅速裁定先予執行。
    “先予執行要注重調解,加強教育,依法疏導,促進社會和諧。”這是該院在研究執行方案時提出的具體要求。3月1日,該院組織38名干警到達執行現場。他們專門設立了法律咨詢服務車,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官不厭其煩地向村民宣傳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深入淺出地闡述該工程建設對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講清如一意阻撓將承擔的法律后果。經過長達4個多小時的法律疏導和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終于用道理說服了被告,以真情感化了在場的每一位村民。他們表示不再阻撓施工。被告昌某深有感觸地說:“你們法官,不高高在上,不以法壓人,而是平等相待,以理服人,這樣的法官我們服!”
  江蘇省亞邦集團公司,是響水縣重點企業。2004年10月,該公司在建設用地、建筑許可等各種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建設物流中心大樓。林某等多戶居民以影響其房屋安全為由,多次妨礙和阻撓施工。2005年3月9日,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訴,并請求排除妨礙。法院經審理決定依法采取先予執行措施。3月14日,該院以上述同樣的方式、同樣的效再次成功化解了這起重大的排除妨礙案,使被迫停工數月的建筑工地上又響起了隆隆的機械聲。
  近日,縣委書記周德祥在該院呈送的《工作簡報》上專門批示:“法院圍繞全縣重點工作開展依法服務、司法為民的做法很好。全縣上下要堅持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各級干部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文章出處:響水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太新、李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