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又到了盤點一年工作、謀劃下一步發展的日子,回眸2010年,人們驚喜的發現:江蘇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在連續兩年高位增長,年均增長率達28.6%的情況下,2010年,該院受理案件數雖然呈上升趨勢,但實際收案數同比卻下降了26.1%,其中民商事收案數更是下降近三成。

 

是糾紛減少嗎?顯然不是。在沿海大開發中,因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灘涂承包、合同糾紛等案件呈大幅上升的背景下,連云法院受理案件的數量緣何驟然下降?為了解開謎底,日前筆者對該院進行了專訪。 

 

調解前置,讓糾紛在立案之前化解

 

“要讓當事人明白:訴訟是最后選擇,不是最佳選擇。”

 

李某和王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可自從王某懷孕以后,王某的身體出現了異常,經常流鼻血,經醫院診斷為妊高癥并腎衰竭,王某被迫進行了流產手術,為了治療王某的腎病,李某和王某兩家輾轉于南京、上海等地,花醫療費近9萬余元,不堪重負的李某以王某婚前隱瞞身患腎病的情形向法院提出離婚。

 

連云法院立案庭庭長顧猛仔細了解情況后,建議李某不要起訴。李某當時就嚷起來:我的日子沒法過了,法院還不管?

 

顧猛耐心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不但從證據層面分析王某的腎病是否為婚前或婚后所患,李某應負的舉證責任,而且從法律和親情層次分析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不得進行遺棄,勸說李某進行換位思考,經過多次上門調解勸說,李某當場撤訴,使一個瀕臨破裂的家庭破鏡重圓。

 

2010年初,連云法院在立案庭的基礎上,建立了訴訟服務中心,在這個新型司法服務平臺上,法院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

 

對于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他們引導當事人找有關部門解決,并全程跟蹤做好協調,直至糾紛解決;對于涉及沿海大開發、民生、生態文明和企業改制等事關社會穩定大局的,主動與當地黨委、政府溝通,力求把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外;對于明顯存在訴訟風險,當事人極有可能敗訴或執行有困難的案件,向其釋法明理,告知訴訟風險,在尊重當事人訴權的基礎上,進行合理引導。

 

連云法院院長史良成說,成立訴訟服務中心,就是要“改善訴訟服務方式,讓當事人增強對法官的信任,要讓當事人明白:訴訟是最后選擇,不是最佳選擇”。

 

以訴訟服務中心為載體,以訴訟風險評估和訴外協調指導為手段,建立減訴息訪綜合調控機制,實行調解前置,盡量把糾紛解決在訴前,既避免了使當事人一旦涉訴,就一條道走到底,付出過高成本,也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司法效率,避免了因對簿公堂可能造成的矛盾激化,使很多糾紛的解決更方便、更順利。

 

搭建平臺,讓干警在沿海工地大顯身手

 

元旦前夕,在連云港打工的126名農民工一直未拿到工資,1216,他們放下手頭的工作,向資方追要工資,因該建設公司一時難以拿出應付的124萬元工資,引發群體性糾紛。雖然轄地勞動監察機構介入并做了工作,但沒有結果。沒有拿到工錢的農民工集體上訪。

 

連云國際新城將這一情況反映給連云法院后,該院駐新城的訴訟服務工作室立即與勞動保障、信訪等部門聯系,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協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多方調解下,發包單位及時劃撥了拖欠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從而確保了126名農民工及時足額的拿到了工資。農民工高興地說:“我們可以安心的回家過節了”。   

 

“以前工地發生糾紛,鬧得不可開交,甚至阻礙施工,現在法官進駐工地,效果卻大不一樣。”徐圩高新區副主任李君生很是感慨。

 

“以巡回法庭為龍頭、以訴訟服務工作室為平臺、以審判點為補充,建立沿海大開發工地訴訟服務網絡,通過整合審判和人民調解資源,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全天候的‘一站式’司法服務。”這是連云法院院長史良成的心得。他的目標,是實現“矛盾糾紛不出園區,不上交。”

 

了解了連云法院的做法,就會明白,如果以為該院受案數下降僅僅是因為立案法官把糾紛解決在訴前,這樣立案自然減少,那是片面理解。糾紛還未涉訟,即在法院以能動司法直接介入下,通過訴前調解、委托調解、聯合調解等方式,將糾紛化解在當地。

 

2010年,連云法院在沿海大開發重要節點先后設立了7個訴訟服務工作室,在鄉鎮(街道)新設了17個審判點,派出法官進駐工地,與企業掛鉤聯系,開展糾紛大排查,對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了解、早處理,最大限度將矛盾就地化解,最終形成了矛盾化解多、立案少、上訴少、信訪少的良性循環。

 

審案是法院的“本分”, 連云法院為什么不守著審判庭,卻主動拓展審判職能、增加服務功能,將司法的觸角延伸到沿海大開發工地?

 

“法院政績,應體現在化解了多少矛盾,而不是審結了多少案件,其目的是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穩定。”連云法院院長史良成一語道破天機。

 

正是有了這樣令人耳目一新的“政績觀”,才有了連云法院如此卓有成效的創新實踐。

 

攜手共建,讓和諧之花春色滿園

 

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問題集中在基層,維護與促進和諧的重心、難點也在基層。面對矛盾糾紛的現狀和嚴峻的審判壓力,為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將工作重心前移,主動服務,實現“矛盾最小化,訴訟最少化”,正是基于這一認識,該院在謀劃法院工作時,轉變觀念,把矛盾糾紛的預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從根本上保穩定、促和諧、助發展。”連云法院院長史良成在筆者采訪時介紹說。

 

2009年初,連云法院黨組一班人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與開發區朝陽鎮開展和諧共建活動試點。在一年的和諧共建中,通過建立暢通的信息網絡,相繼排除各類重大矛盾隱患19起,成功化解4起涉及200余人的潛在信訪事件,而法院受理的涉及朝陽鎮的各類案件數量降幅達30.6%

 

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103月,該院專門下發《關于推進“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的指導意見》,自此,連云港東部城區和諧共建活動在9個鄉鎮街道全面展開。

 

同年4月,連云港開發區猴嘴街道部分居民與拆遷單位經過協商,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在拆遷戶搬進生活區安置房時,他們發現實際居住面積與合同約定,不僅嚴重縮水,而且還存在質量問題。因此,他們找拆遷單位交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在交涉未果的情況下,200多戶拆遷戶到有關部門集訪。

 

連云法院聞迅而動,副院長田勇帶領法官冒雨趕往猴嘴,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積極做好拆遷戶安撫工作的同時,邀請開發區信訪 、金橋鹽業和猴嘴街道人員一起,迅速召集拆遷戶、拆遷單位和開發商進行協商,在多方共同參與下,促成開發商以經濟補償的方式,按照不同縮水面積和質量問題,一次性給予拆遷戶經濟補償,達到了大家都滿意。

 

拆遷戶王大爺拉著法官的手,動情地說:“感謝法院,要不是你們介入,這個事不知要鬧成什么樣子!”事后,拆遷單位也給法院送來錦旗,上書:“公正司法為人民,法官群眾心連心”。

 

在和諧共建中,連云法院與勞動、工商、公安等部門和機構建立了信息通報網絡,實現資源共享。該院通過各類座談會、懇談會、聯絡員例會等形式,通報所掌握的日常矛盾糾紛信息,把握共建鄉鎮(街道)矛盾糾紛的動向,為確定階段性防控重點提供依據。該院突出抓了風險評估和預警研判,以確保重大矛盾糾紛聯合有效預防應對。并對涉訴糾紛隱患或法院發現在辦案件可能引發共建鄉鎮(街道)不穩定因素的及時通報對方,以便提前做好應對。  

 

連云法院創新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效果令人振奮:據不完全統計,截止今年12月底,該院共訴前化解矛盾糾紛2079起,協助共建鄉鎮(街道)排查預防糾紛1054起,使共建鄉鎮(街道)涉訴糾紛同比平均減少近30%,未發生一起群體性涉訴糾紛和重大矛盾激化案件。今年該院首次實現涉訴案件零違紀、零投訴、零上訪的“三零目標”,被江蘇省高級法院授予“全省服務三保工作先進集體”、“訴調對接先進法院”、“廉潔司法示范庭”等多項榮譽,向黨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滿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