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來,江蘇法院審理和審查了大量行政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一審行政案件受案數連年增長,審判領域繼續拓寬,案件類型更趨多樣化。面對新形勢,全省法院不斷探索行政審判的新模式、新方法,以切實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這些變化表明,江蘇省各級法院正呈現出行政審判職能不斷強化,行政審判司法能力不斷提高的喜人現象,全省法院行政審判總體發展趨勢是好的,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
  據統計,2001年以來,江蘇法院行政案件一審受案數連續四年保持了較大幅度的增長,200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5449件,其中新收5186件,比2000年上升了80.89%。行政相對人直接或間接勝訴的有1171件,約占審結總數的22.6%。從受理案件所占比重看,城建類、社會保障類、資源類、公安類等8大類案件增幅較大,約占全省全年受案總數的80%以上。同時,新類型行政案件、社會關注程度較高的行政案件不斷涌現、逐漸增加,案由涉及行政許可設定、國有資產使用和監管、金融、信息電訊、能源信訪、政府信息公開等新的權利保障領域。在加強行政案件審理的同時,兩年來,全省法院共受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26892件,審結26504件,其中裁定準予執行的有24301件,有效地支持了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審一案教育一方”。據不完全統計,兩年來,全省各級法院共向行政機關發送司法建議259件,涉及公安、資源、建設、勞保、工商、水利、教育等二十多個行政執法領域,有力地推動了依法行政與依法審判的良性互動。在此基礎上,全省法院還積極開展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合調研,為科學決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針對當前城市房屋拆遷中利益沖突大、矛盾尖銳的特點,省法院行政庭組織各中院行政庭和部分基層法院與省建設廳聯合對當前城市房屋拆遷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調研,該調研成果引起省人大、南京市人大的高度重視,對完善相關制度起到積極作用。兩年來,全省各級法院還針對交通、質量技術監督、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農村稅費改革等諸多領域內的問題進行調研,向黨委、人大提交了相應的調研報告,有效地提高了決策的科學性。
  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要求行政審判對行政關系的調整要有新力度。會議強調,全省法院行政審判人員在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律適用技能的同時,要注意提高化解行政糾紛的司法協調能力,以鈍化官民矛盾,同時積極推廣“臺州經驗”,即行政案件交叉管轄和異地管轄,以保障司法公正。在今后的行政審判中,各級法院將加大案件協調力度,積極探索符合行政審判特點的協調模式和協調方法,對于行政行為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問題、行政執法權具有一定的裁量幅度、當事人的訴求具有一定的合理依據的行政案件都將進行協調,但應當遵循合法、自愿和事實清楚的原則。為避免地方干預,保障司法公正,我省法院還將積極推行浙江臺州中院關于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和交叉管轄的經驗。凡是行政審判司法環境尚未得到根本改觀,地方干預較大的地區,中級法院都將積極組織實施異地管轄和交叉管轄。


      

 
文章出處:轉載自江蘇法制報
文章作者:李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