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膩、耐心、和藹是海州區法院李秀芬法官與其他女法官共有的特點,七年法學專業的學習和歷練更使她多了幾分理性和睿智。她在工作中更善于傾聽當事人的訴求,更能從當事人的立場考慮,更容易取得當事人的信賴,在鐵面無私的司法中增添了些許溫情。

 

用行動樹立權威。一位62歲的老人在案件調解之后曾這樣對李秀芬法官說:“李法官,我作為被告,雖然又掏錢出來給原告,但我覺得我沒有輸這個官司,我服。”說這話的張老漢文化水平不高,除了會寫自己的名字之外,基本不識字。本想承包一個小工程掙些錢,卻因工程管理有些混亂招致了官司,他的員工拿著他簽字的條子到法院來向他討要勞務費。根據老漢自己所做的記錄,該員工的勞務費早已支付,只是當時忘記收回這張條子。老漢感到很冤屈,真是如啞巴吃了黃連,有苦說不出啊。庭上,李法官開始做調解工作,但原告認為有白紙黑字的條子為證,堅決不同意調解。現有證據對老漢非常不利。開完庭后,李法官想到該案雖然案情簡單,證據充分,卻不能簡單的一判了之。一紙判決未必能將糾紛徹底化解。過了幾日,她又把雙方叫到法院,開始背對背做調解工作。從結案時間、執行難、情理法等方面反復的做原告思想工作,費盡口舌終于說服原告同意調解。又從證據規則、法律規定等角度向被告釋法析理,最后促使雙方達成調解意見。案子結了,糾紛徹底解決了。被告李老漢更是發自內心地向李法官說出了“我服”二字。

 

數字是最好的證明。2010年,李秀芬法官承辦案件120件,調撤率為70%以上,上訴案件無一被發改,所辦案件無一當事人上訪,被海州區法院評為“調解能手”。“案結事了不單是簡單的結案,不管是判決還是調解,要讓當事人從心里接受糾紛解決方案,心服口服,服判息訴。讓我們都為“案結事了”努力吧!”李秀芬法官如是說。這就是一名心中對法律充滿熱愛和敬畏,時刻警告自己要守護公平和正義的女法官的心聲。對待案件,她做到了法不容情;對待當事人,她真情付出,無怨無悔,在秉公執法間盡顯似水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