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據統計,今年以來, 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審理地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大幅度上升,截止4月26日止,已經受理了6件。而去年全年僅有4件涉及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
  傅女士在南園路上開了一家印刷廠,生意一直不錯。2003年年底的時候一下子接到了不少訂單。如果正常交稅,感覺很不劃算,這時她手下的業務員介紹說,自己認識一個朋友有開增值稅發票的渠道。傅女士聽了之后一下子動了心,在2003年9月至2003年11月間,該業務員以價稅合計7.5%的手續費通過孫某為印刷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三份,價稅合計人民幣161660元,其中稅款人民幣23489.06元。印刷廠取得發票后就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事后在稅務機關查帳的過程中,發現了印刷廠的偷稅嫌疑。案發后,稅務機關向印刷廠追繳已抵扣的稅款人民幣34299.32元,并對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34299.32元。日前三人均受到了刑事處罰。
  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直接可用于抵扣稅款,在暴利的誘惑下,一些犯罪分子鋌而走險,在明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接受他人虛開的發票,到稅務機關抵扣稅款,而提供發票的犯罪分子則從接受者處按票面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從中牟利。而這件案件中傅女士就是由于缺乏刑法、稅法知識,對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的性質和后果缺乏應有的認識,結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根據我國《刑法》第205條規定,所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均要受到刑事處罰。
  盡管國家有關部門采取了多種形式的防范和嚴厲打擊,偽造、非法買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活動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出現嚴峻的態勢,犯罪的發生率不斷上升,犯罪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國家稅收流失非常嚴重。工商、稅務、公安等相關部門在明確職責和分工的前提下,密切配合,可根據需要,建立一種上述部門參與的打擊增值稅發票犯罪活動的聯動機制,加大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尤其對于實施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分子要貫徹“從嚴”的方針,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予以追究,杜絕少數執法單位為追求部門利益以罰代刑。

 

文章出處: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華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