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中院全面構建科學合理的審判工作評價、考核機制,完善考核辦法,促進了案件質效提高,連續五年保持結收案比在100%上下均衡浮動,人均結案數居全省法院首位,案件發改率、涉案信訪投訴率等正向指標亦居全省前列。

  該市將均衡結案作為“硬性指標”列入各業務庭、基層法院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狀,同時建立健全業務部門收結案狀況月報、均衡結案狀態提示及均衡結案異常整改等制度,逐步完善均衡結案管理長效機制。他們還積極探索構建以質效指標合理區間為基礎的審判管理工作評價新機制,在對全省和全市法院審判質效指標運行狀況綜合分析研究后,在確定部分主要指標合理區間的基礎上,建立了“三檔四級”指標評價體系,初步探索出一套符合審判工作規律要求的評價機制,避免了單純指標排名帶來的不利影響。為確保案件及時審執結,該市確立了院長、庭長月讀指標制度,在此基礎上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推進審判工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