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16日在宿豫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院長  蘇良波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向大會作2010年度工作報告,請予審議。

  2010年,我院在區委的正確領導、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上級法院的具體指導和區政府、區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三個至上”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為載體,以“能動司法”服務區委“六大發展戰略”為主線,認真落實“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審判工作成效顯著,內部管理日趨規范,隊伍素質穩步提高。先后榮獲區委和上級法院12項表彰獎勵,2010年7月,被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為我院建院以來獲得的最高榮譽。

  一、認真履行審判職能,服務區委工作大局

  2010年,我院緊緊圍繞區委工作部署,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審判質效指標始終保持高位運行、平穩發展的良好態勢。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7707件(含舊存),審、執結7100件,解決爭議標的4.16億元,案件準確率99.32%。全院審判、執行一線法官工作日日均結案達1.3件。

  --依法懲處刑事犯罪,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一年來,我院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正確適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全年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332件,審結318件,判處被告人480人。以量刑規范化建設為切入點,重拳打擊群眾反映強烈、給我區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搶劫、強奸、盜竊等多發性犯罪;密切關注社會治安形勢,建立與檢察、公安等部門協作機制,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不斷探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機制,全年審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案件77件,調解結案75件,調解率97.4%,賠償標的額到位率100%。依法審結了張士利非法處置查封財產、周學賢虛報注冊資本詐騙等一批新類型案件。

  --依法審理民、商事案件,維護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全年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4377件,審結4007件,解決爭議標的2.64億元。堅持從涉及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妥善審理好涉及民生、民權案件,全年審結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22件,調解結案17件,依法促進農村穩定和農民增收;及時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依法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妥善審理婚姻家庭類案件,著力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文明健康發展。全年共審理該類民事案件975件,其中調解結案544件,調解結案率達55.79%;繼續堅持重點企業幫扶聯系制度,及時幫助化解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新產品研發過程中遇到的各類涉法糾紛,推動優勢產業集群發展。共審結各類合同案件2008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19億元。成功審結了正華玻璃破產案件,取得了企業、職工、債權人多方滿意的良好效果。

  --依法化解行政矛盾,維護和諧穩定的法治環境。繼續堅持把協調解決官民糾紛作為促進依法行政、落實司法為民的主要途徑,積極推行訴外溝通、庭前對話、庭中協調,有效鈍化官民矛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以服務“六大百億級產業”建設為重點,深入調研影響和制約產業發展的普遍性、突出性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全年共審結行政訴訟案件28件,協調撤訴25件,協調撤訴率為89%,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100%。行政審判案件連續四年保持無上訪、無發改的良好局面。

  二、強力規范執行工作,切實維護法律尊嚴

  2010年,我院以推進執行清案為抓手,努力提高案件執結率。有審判、執行資質的7名執行干警全年共執結案件2247件, 人均年執結案件321件,為當事人追回債權1.32億元。

  --堅持規范執行,深化執行清案成果。結合開展“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活動,依法強化執行工作“威懾機制”, 加大強制執行措施的適用力度,先后對361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46名長期賴帳不還的被執行人;通過社會征信系統對12名被執行人下達了“限制消費令”;對拒不履行義務或拒不協助履行義務的23家單位和個人采取了罰款措施。我院和院執行局分別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表彰為“清案工作先進集體”。

  --堅持和諧執行,拓展執行工作職能。大力推行“和解先行、強制在后”的工作思路,把和解工作貫穿于整個執行程序,促進矛盾在執行程序中化解。全年執行和解結案736件,和解率32.7%,居全市領先。加大涉及弱勢群體案件清結力度,相繼開展“涉弱勢群體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和“涉農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對因案致殘、致貧,而被執行人暫時又無履行能力的個案權利人,及時啟動執行救助機制,對48名被救助人員從法院自有經費中發放救助資金近20萬元。

  --堅持創新執行,提升執行工作成效。進一步優化基層協助執行網絡,探索建立“社區執行工作舉報點”機制;適時開展“假日執行”、“零點行動”,組織干警利用春節、國慶等假日,開展集中突擊執行。一年來,執行干警節假日累計出勤、出警達870余人次,僅7天國慶長假期間,拘傳、拘留被執行人82人,執結案件57件,化解省、市、區領導關注的信訪案件11件。“社區執行舉報點”被省院推廣并被《人民法院報》等多家媒體宣傳報道,執行工作持續保持全市領先位次。

  三、全力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區域社會和諧

  一年來,我院按照“三項重點工作”要求,深入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我院《十二項措施大力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經驗被省院推廣,并被多家媒體采訪報道。

  一是堅持能動司法,全面優化工作機制。制定出臺《關于推進涉訴矛盾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包括穩控、協調、督辦、息訴、反饋等環節在內的集中化解工作機制;在區委、區政府的支持下,把矛盾糾紛訴前調解率、矛盾糾紛起訴率等指標納入平安、法治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體系,形成矛盾糾紛聯動處置機制;率先在轄區鄉鎮設立23個“涉訴矛盾糾紛化解聯系點”和82個“駐村法官聯絡站”;扎實開展“涉訴矛盾糾紛集中清理月”專項活動,有效化解一批信訪、超長期未結案件。一年來,組織法官駐點辦案1200余人次,接待群眾近萬人次,就地化解矛盾糾紛500余件。

  二是堅持和諧司法,全面強化調解機制。健全完善《關于加強訴前調解、訴調對接若干規定》、《關于做好判后答疑“結案回訪”工作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引入行業協會、律師、社區物業等參與協助調解制度,拓展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處機制的工作范圍;首創隨案送達“調解倡議書”機制,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下齊心,內外結合”的矛盾化解體系。全院民事案件調撤率58.43%,同比上升2.3個百分點。“調解倡議書”做法被《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全面推行判后答疑、結案回訪制度,通過信函、電話、上門和領導集中回訪等形式,主動聽取意見,做好法律釋明,促進案結事了。一年來,運用結案回訪機制,成功督促670名案件義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化解后續糾紛80余起。

  三是堅持規范司法,全面完善維穩機制。重新修訂《信訪流程管理規定》,加大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化解力度,推行領導干部輪流接訪和帶案回訪、巡回接訪制度,提高初信初訪辦理的成功率。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的預測、跟蹤、防范和應對機制,努力做到問題解決到位、瑕疵彌補到位、疑問釋明到位。一年來,依法處理有關領導批轉的來信來訪22件次,信訪量在全市法院系統最少,未發生一起涉訴集訪和規模越訪事件。

  四是堅持為民司法,全面細化便民機制。進一步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機制和配套功能,使便民服務、糾紛分流、化解矛盾的功能有效發揮;進一步發揮人民法庭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優勢,積極推行“駐村法官聯系點”、巡回辦案、預約開庭、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打造方便、快捷的司法環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維護公民尤其是弱勢群體的訴權。三個人民法庭7名審判人員全年共審結各類案件2208件,占全院結案總數的31%;就地開庭、巡回辦案436場,主導、指導基層組織化解矛盾糾紛230 起,其中重大矛盾糾紛26起。全院共為贍養費、撫養費、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案件的困難當事人緩、減、免繳訴訟費近30萬元。

  四、不斷延伸審判職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一年來,我院以提高案件質效、延伸審判職能為重點,把加強內部管理與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相結合,不斷優化管理機制,提升管理效能。

  --健全責任體系,有效推進內部管理創新。以完善審判權、執行權的監督制約機制為核心,探索建立包括院長、庭長、審判人員、書記員等主體在內的審判責任體系,強化辦案的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建立完善“3+4審限管理工作法”,著力做好“四項案件”及超長期案件管理工作;堅持“質量優先、兼顧效率”原則,完善質量監督體系,促進案件質量提高;制定出臺《內務管理問責辦法》,明確問責對象、內容、方式和程序,推動各項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執行。2010年,在全市法院通報考核的13項質效指標中,有9項處于“優良”檔次,案件綜合質效指標連續三年保持全市第一。

  --延伸審判職能,全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一方面,發揮案件審判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引導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力服務“平安宿豫”、“法治宿豫”建設。全年走進鄉鎮開展法律宣傳、舉辦法治培訓56場次,組織干警深入機關、企業、學校上法治課24場;另一方面加強司法建議工作。針對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影響區域經濟發展、地方社會和諧的普遍性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并及時向有關部門發送司法建議。一年來,共發出涉及社會管理的司法建議13條,一大批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被“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

  --豐富工作載體,提升社會管理創新成效。扎實開展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積極開展“三走進,三服務”活動,組織法官深入共建單位,開展共建交流,及時把握矛盾糾紛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健全與相關部門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從嚴懲治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對市場秩序造成嚴重破壞的經濟犯罪,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增強大項目落戶宿豫的市場信心;定期開展典型案件公開發布活動,及時向社會公布具有教育意義的重大案件。一年來,先后與4家鄉鎮、12家區直部門建立和諧共建關系,有效推進各項重點工程、重要事項依法有序開展。

  五、堅持公正廉潔司法,提升隊伍整體素質

  2010年,我院以推進公正廉潔司法為抓手,狠抓管理和監督,努力提升隊伍素質和公正司法能力。

  一是強化教育效果,增強隊伍公正廉潔司法修養。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學習陳燕萍等主題教育活動,提高隊伍黨性修養和職業素養,讓公正裁判融入社會價值體系;強化效率意識教育,讓當事人以最小的訴訟成本實現合法權益;強化廉潔品質教育,使法官保持思想純潔、品行端正,始終做到秉公辦案、廉潔司法,以司法良知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二是強化崗位培訓,提升隊伍公正廉潔司法能力。繼續堅持以創建學習型法院為載體,支持和鼓勵干警參加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通過定期組織法官論壇、旁聽庭審、案件點評等形式,提高法官庭審駕馭、法律適用、文書制作和調查研究能力;組織開展 “大比武、大練兵”活動,促進全員業務能力的提高。全院審判一線干警全部取得本科以上學歷,19人已經取得法律碩士學位。

  三是強化司法規范,樹立隊伍公正廉潔司法形象。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和落實干警廉政檔案、廉政談話、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執行“五個嚴禁”,積極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全院沒有發生一起因干警不廉潔而被舉報現象,未發生因工作失誤而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事件。

  六、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主動接受人大監督

  一年來,我院自覺接受、絕對服從于區委對法院工作的領導,堅持重大事項和問題及時向區委請示匯報,不斷提高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自覺性。主動把工作置于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繼續堅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書面匯報工作并征求意見,全年共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簡報和征求意見函1100份,走訪代表86人次。認真辦理人大常委會批轉的信訪5件,并及時匯報辦理情況。大力開展“千名代表旁聽百案庭審”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法院開放日”和視察法院工作活動。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命了19名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全年參與審理案件283件。

  各位代表,一年來,我院的各項工作保持了較好的發展勢頭。這是區委的正確領導、人大的依法監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對各級領導、各位代表和社會各界的理解、關心和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自身工作還有許多薄弱環節和困難。主要反映在:案多人少矛盾短期內仍難以克服;“三項重點工作”落實尚需進一步深入;執行機制與管理創新仍須進一步強化;考核和激勵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等等。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各位代表,面對新的形勢,2011年我院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依靠區委領導和區人大監督支持,堅持能動司法,服務區委中心工作;以踐行“三個至上”重要思想為宗旨,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提升隊伍綜合素質;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根本,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和自身建設,為實現“十二五”良好開局,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圍繞這一指導思想,2011年,我們將著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服務大局為第一追求,著力推動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十五個方面工作任務,依法保障、支持“十大工程”建設,確保工程建設全力全速推進;妥善化解園區整合、優化和擴容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促進園區升檔進位;妥善審理企業設立和企業兼并重組等產權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案件,推進新興產業集群集聚發展;繼續深化“三走進、三服務”活動,把服務“六大百億級產業”、“特色科技園”以及“五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作為重點,及時幫助解決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和產業、基地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類糾紛,依法為建設大載體、培育大產業,實現在新一輪區域發展中力拔頭籌的宏偉目標提供保障。

  二是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著力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治安、侵害群眾利益、破壞市場秩序、破壞生態環境以及貪污賄賂等犯罪活動;扎實推進量刑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輕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減少社會對抗;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用群眾工作統攬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進一步加大訴訟調解力度,把調解、和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認真貫徹《人民調解法》,繼續堅持在健全涉訴矛盾糾紛排查機制、預警機制、化解機制和源頭治理上下功夫,不斷完善矛盾化解制度體系、責任體系和考評體系,提高矛盾化解成效。

  三是以保障民生為第一目標,著力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充分尊重人民群眾對司法審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從司法服務的細節入手,進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繼續完善駐村法官聯系制度,深化“法律五進”活動,拓寬巡回辦案、就地立案、就地調解范圍,讓人民群眾更加方便地行使訴權,更加便捷地參加訴訟,更加真切地感受司法公正與高效;始終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把人民群眾當親人,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進一步健全民俗習慣的司法運用、重大司法決策和重大案件審理傾聽民意以及司法管理回應民意機制,提高司法服務人民群眾水平;進一步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工作職能,把服務中心建設成為集訴訟服務、訴前調解、訴調對接、案件速裁、立案受理為一體的綜合服務機構;著力完善對弱勢群體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對接機制,切實幫助涉訴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四是以廉潔司法為第一標準,著力優化法官隊伍工作作風。扎實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堅定隊伍理想信念,提高隊伍“堅持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完善公正廉潔制度體系,確保隊伍公正、廉潔、文明、規范司法;進一步推進司法民主,緊緊依靠區委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及時主動地向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匯報法院工作進展情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項,廣泛聽取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做好代表、委員建議提案和關注案件的辦理工作。

  各位代表,2011年是我國全面實施“十二五”計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我區在新一輪發展中力拔頭籌的起步之年。在新的歷史階段,人民法院肩負的任務更加繁重,我們決心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牢記“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宗旨,踐行“三個至上”重要思想,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為推進區域社會和諧穩定,全面建設富強、生態、宜居、和諧的新宿豫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注釋:

  ①中央政法委關于從嚴治警的“四個一律”: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律師吃請、娛樂、購物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影響公正執法、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律調離執法崗位;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隊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3+4審限管理工作法”: “3”是指超長期案件定期通報機制、“四項案件”重點監控機制以及超審限案件一票否決機制;“4”是指四項動態提示機制,包括審限恢復提示、審限臨近預警提示、法定審限狀況提示以及均衡結案態勢提示。

  ③“四項案件”:中止、中斷、暫停計算審限、延長審限案件

  ④“三走進、三服務”:走進企業、走進農村、走進社區;服務科學發展、服務城鄉基層、服務人民群眾。

  ⑤“法律五進”:法律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