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基層法院民事案件質量和民事審判過程的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民事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徐州中院民一庭近期制定了《全市基層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審判工作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是根據全省法院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工作的特點并兼顧操作性要求制定的。《考核方案》設置了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結收案比、調解率、上訴率、被改判發回率、向中院投訴率等六項基本考核指標,并對遵守保密規定、嚴格審限管理、法律文書制作水平、庭審駕馭能力、填寫當事人地址確認書、調研宣傳情況、人民法庭規?;⒁幏痘ㄔO等七個方面的考核指標做了規定。民一庭將對《考核方案》采用逐月通報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全市十一個基層法院民一庭和二十五個人民法庭分別進行考核,并進行綜合排序,年終考核結果將作為本系統內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考核方案》的實施,在全市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統營造了晉位爭先的良好氛圍,必將對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