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日前,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座談會,出臺了《全市法院切實保護私有財產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這是今年4月份以來,該院連續出臺保障金融安全、保護外商合法權益、推進城市建設等三個意見后又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前后四個意見緊扣圍繞當前我市的發展形勢和工作大局,突出強調法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的職能作用,體現了法院服務經濟建設的時代主題。
  一招: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保障金融安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安全事關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大局。面對新的金融發展形勢,該院在維護本市資本市場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風險工作中,要求全市法院最大限度地維護金融債權人利益,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障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清收債權工作的順利進行。金融監管機關在整頓金融秩序、規范資本市場運行秩序中對違規、違法金融企業及其責任人員所作出的合法的行政處罰和處理決定,全市法院在行政審判中要理直氣壯地予以維持,以監督和促進金融監管機關依法行政。加強對破產案件的審理和監督力度,防止企業“假破產、真逃債”,慎重審理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執行力度,確保金融案件,特別是重大案件的順利執行。在采取公告執行、懸賞執行、審計執行、聽政執行等一系列執行措施的基礎上,推出“限制高消費執行”的新舉措,有效制約和限制被執行人的各種高消費行為,并通過公告等形式,對那些長期欠債不還者,利用媒體公布“黑名單”,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誠信意識。
  二招:推進開放型經濟發展 保護外商合法權益
  發展開放型經濟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是落實科學發展、加快發展、推進富民強市、實現我市“兩個率先”的重要途徑。為依法保護外商合法權益,加快推進常州開放型經濟的發展,該院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11條措施,從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方面,凸顯“公開、透明、平等保護”等基本原則。全面公開訴訟的各個環節,從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商投資出發,認真、慎重地處理好涉及外商、外資和“三資”企業案件。開辟訴訟“綠色通道”,及時接訴、及時審查、及時立案,各法院為涉及開放型經濟案件設立專門的合議庭,集中依法審慎審執,保障了開放型經濟企業債權的盡快實現。嚴厲打擊針對外商的綁架、搶劫、人身傷害等犯罪性為,依法懲處哄搶、盜竊、破壞和故意毀壞開放型經濟企業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的犯罪行為,為開放型經濟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法制環境。此外,該院還將與開放型經濟企業結對掛鉤,定期走訪,征詢企業對審判工作的意見和要求,開展法律咨詢和法制宣傳,并針對在審理案件時發現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向企業提出司法建議和彌補漏洞的意見,幫助企業加強和改善生產經營管理。
  三招:審執城市房屋拆遷案 推進城市建設
  加大加快舊城改造和房屋拆遷建設的力度和速度,是推進城市建設步伐、提升常州城市競爭力的實際需要。妥善審執好房屋拆遷案件,是人民法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迫切要求。面對城市房屋拆遷裁決案件中新問題多、矛盾大的特點,該院在審理時,合理統籌“公益”與“私益”的關系,尋求兩者間的最佳平衡點,既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又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合法的行政裁決。對合法拆遷補償、安置裁決和行政強制拆遷的行為予以支持,通過支持合法、制止違法,規范拆遷活動的運行,推進城市拆遷工作依法有序進行。要求全市法院進一步規范城市房屋拆遷案件的先予執行和非訴行政執行,為事關城市建設進程和重點項目推進的拆遷案件開辟特別訴訟通道,及時立案,優先審理,高效執行,做好協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同時,各級法院及時掌握研究轄區內拆遷工作形勢和審理房屋拆遷案件情況,與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進行溝通,提出建議和對策,推進常州城市化建設健康和諧有序發展。
  四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保護私有財產
  民營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已成為推動常州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在穩定社會、拓寬就業渠道、增加財政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創造公平競爭的法制環境,是對民營經濟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全市法院在審理各類民事、商事糾紛案件時,對私營、個體等非公有制經濟與國有、集體、外資等不同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平等保護各種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訴訟權力和實體權力;審慎處理好民營經濟在參與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中的糾紛案件,發揮民營經濟在家立現代企業制度中的積極作用。在審理涉及私營個體企業實施破產案件過程中,加強與審計、評估等部門的合作,在保護債權人合法債權前提下,依法保護私營個體企業的相關權;加強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穩妥處理民營企業在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案件,既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支持民營企業依法用工,促進勞動制度改革;堅決制止和依法制裁對民營企業不合理的亂收費、亂攤派、亂處罰、濫用行政職權行為;嚴厲打擊對民營企業進行敲詐勒索、報復陷害及殺傷民營企業業主和職工的犯罪行為,為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支持和保障民營經濟走向外向型企業的發展道路,全力維護民營經濟在參與國際競爭中的合法權益。此外,各級法院在本轄區內選擇有一定規模的重點民營企業作為調查研究聯絡點,定期走訪加強溝通,了解信息,制定有利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審判工作方案,為常州的經濟騰飛作出積極貢獻。

文章出處: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