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13日在揚州市邗江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院長 劉玉祥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區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2010年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各位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寶貴意見。

  2010年,我院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區委十屆八次會議精神,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力推進“實力邗江、創新邗江、幸福邗江”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一、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和諧穩定展示新作為

  2010年,全院共受理各類案件5629件,審結5349件,各項質效指標在全市法院繼續保持前列。

  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362件,結案359件,上訴或抗訴案件無一件被改判。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共審結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奸、盜竊等案件167件,判處罪犯222人。依法懲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認真開展打擊制售“非法發票”專項斗爭,共審結信用卡詐騙、非法經營等案件21件,判處罪犯28人。依法懲處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貪污、受賄、瀆職犯罪的打擊力度,共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1件,判處罪犯16人,其中涉及副科級干部3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期的罪犯占13%,對罪行較輕、不致再危害社會的21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緩刑。扎實做好刑事自訴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調撤率達85%以上。成立少年案件審判庭,初步建立了全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刑事辯護制度改革。針對刑事辯護的現狀與量刑改革的不配套問題進行專門調研,與區司法行政部門合作,通過建立與量刑程序相對應的刑事辯護制度,規范刑事辯護行為。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強化審前調查,對于擬判處緩刑的被告人,重視其現實表現,征求社區矯正機構意見,落實好幫教措施,進一步順暢法院與社區矯正機構的工作銜接。

  著力調節社會關系。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3739件,結案3528件。突出關注涉及群體性的案件。對案情復雜、敏感度高、影響面廣的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企業破產重組等群體性糾紛,全面準確地適用法律,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穩妥地化解了一全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等糾紛,保障企業按照法律程序平穩退出市場,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突出關注涉及弱勢群體的案件。對勞動爭議、工傷賠償、交通肇事、婚姻家庭案件,講究處理方法和時機,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基層調解組織的協調配合,防止矛盾激化,促進社會穩定。突出關注涉及“三農”的案件。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妥善處理農民因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所引發的各類糾紛,保證國家支農惠農政策措施的落實。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共受理行政案件111件(含行政非訴審查案件77件),結案108件。行政案件已連續十年無發回和改判。堅持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與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并重,秉持“訴前溝通、訴中協調、訴外疏導”的新型訴訟理念,成功化解了高玉龍、趙燈琴訴高郵市公安局確認行政行為違法及行政賠償案、宋標不服邗江區政府房屋登記案等一批疑難案件,全年協調原告自動撤訴和被告主動改變具體行政行為促使原告撤訴的案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52%。加大對與區內重大項目建設、重要經濟工作有關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審查力度,依法執結75件涉及環保、計生、勞動、衛生的行政處罰案件,關閉了23家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小電鍍企業,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繼續堅持與行政機關聯席會議制度,結合審判工作實踐,分析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專題座談、案例研討、觀摩庭審等形式切實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主動性、積極性,全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全年共受理執行案件1417件,執結1354件,有效執結率為85.74%,執行標的額到位率達78.12%,執行案件投訴率為零。窮盡執行措施。為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惡意隱匿財產、長期逃避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拘傳、拘留、罰款、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外部協調。建立與公安、房管、銀行等部門的聯動機制,盡最大可能查車輛、查房產、查股權、查存款、查被執行人下落,努力實現權利人合法權益。深挖執行潛力。建立執行內部協調機制,通過訴訟風險提示、加大保全力度、案件質量評查等措施,夯實執行基礎。設立執行案件“110”,公開執行員的聯系方式,確保接到執行線索后隨時出警。強力執行新收案件,大力清理執行積案,“執行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堅持能動司法,服務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

  立足審判職能,積極服務和保障全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做到司法保障不缺位,司法服務不越位,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業績體現人民法院在全區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主動服務大局。堅持重大決策落實到位。自覺地把法院工作置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思考謀劃,實現法院工作與區委重大決策步調一致。出臺《關于依法服務全區創新發展大局的實施意見》,提出了服務全區創新發展的18項舉措。堅持重大工程保障到位。緊緊圍繞轄區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多次深入到大洋船廠、環洲船用材料有限公司、牧羊集團二園等區內重點企業調研因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引發矛盾糾紛的特點和規律,幫助解決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法律難題。堅持重點企業服務到位。以開展“法官助推企業”等活動為抓手,向相關企業公布服務舉措,對40多家重點企業實行院庭兩級領導直接聯絡,提供針對性的司法服務。通過座談會、法律講座、法律咨詢、以案釋法等多種方式釋疑解惑,積極引導、幫助企業做好經營風險預防,增強企業自身發展的能力。

  創新工作機制。構建聯動配合機制。對重大案件審理和重大事件的處理,及時向區委請示報告;對事關和諧穩定,事關企業發展,事關民生改善的重大案件,及時向政府通報,共同研究對策。加強與公安、司法、街道、鄉鎮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形成服務合力。建立定向服務機制。設立企業服務聯系點,安排專人開展定向服務,掌握企業經營、行業發展的第一手資料,從微觀層面及時調整司法服務的策略。為區域內的困難企業出謀劃策,幫助其擺脫困境。對具有轉型升級潛力的企業,加大司法扶持力度,引導企業自主創新。建立快速反應機制。針對影響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民生活的棄企避債、非法集資等問題,制定快速反應預案。對群體性、群發性案件,暢通訴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審理、執行。一年來,先后與有關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快速穩妥地化解了7起私營業主棄企避債引發的群體性糾紛。

  突出服務實效。實行“個性需求上門服務、重點企業特別服務、共性問題全面服務”。通過訴前協調、先予執行,妥善處置了邗江瓜洲潤揚森林公園露營地項目等一批遷讓糾紛。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指揮和頭橋鎮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歷時一年零八個月,開展執行召談230人次,4名船東和工頭因妨礙執行被司法拘留,東?船廠業主丁永明被追究刑事責任,涉及東?船廠的71件債務糾紛全部執結,在揚州市政府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了東?、金三角船廠關閉工作,保證了全市重點民生工程第五水廠建設的順利進行。

  三、延伸司法職能,社會管理創新邁開新步伐

  積極探索以“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大學生村官與法官結對共建”、“司法服務示范點創建”等活動為主要平臺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實現信息共享,職能互補,關口前移,將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

  多措并舉開展共建活動。深入推進“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指派優秀法官擔任共建地區的法律指導員,人民法庭實行“駐村法官”制度,接受群眾法律咨詢,協調處理矛盾糾紛。成立由10名審判骨干組成的法律巡回宣講團,到區內重點企業、行政執法機關、社區、學校開展法律講座17次。與共建地區建立矛盾糾紛通報預警機制,及時排查隱患,力求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全力搭建“法官與大學生村官結對共建”平臺。充分發揮“法官與村官”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優勢,“一對一”結成共建對子,通過集中授課、邀請參加庭審觀摩、法官定期走訪等形式,交流基層工作經驗,不斷提升大學生村官的法律素養。邀請大學生村官參與訴訟糾紛調解,聘請結對大學生村官為法院的特邀人民調解員、法制宣傳員和行風監督員。建立首批“司法服務示范點”。在全區范圍內選擇部分街道、鎮、村等具有不同司法需求的單位作為“司法服務示范點”,建立集中例會、定期聯絡、走訪調研、法制宣傳、糾紛預警、巡回審判、定期接待、互相協作、信息共享、快速維權等十項制度,為其提供個性化的司法服務,多角度回應基層司法需求。

  構建化解矛盾長效機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把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推進訴前調解。明確部分簡易案件先由基層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進入訴訟。全年在立案前化解糾紛496件。加強訴調對接。進一步加強與司法、工商、婦聯、工會等部門的聯系,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化解所涉領域的社會矛盾糾紛。定期對人民調解工作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全年通過委托調解、協助調解方式審結的民商事案件達154件,占所有調解結案案件的10%。加大調解力度。堅持“全程、全面、全員”調解方針,規范調解程序,注重調解質量,提高調解效果。扎實做好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減少上訴、申訴案件的發生。全年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65.43%,案件發改率為0.3%,在全市法院均排名靠前。

  打造便民訴訟服務平臺。院機關設立訴訟服務中心,基層法庭設立訴訟服務站,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全程訴訟服務。向當事人發放“窗口部門服務態度跟蹤表”、“審執部門服務態度跟蹤表”、“同步釋法情況反饋表”、“判后答疑辦理情況反饋表”、訴訟指南、訴訟風險提示、訴訟權利義務須知。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建設。建立“法院開放日”制度,規定每季度第二個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為法院開放日,允許群眾參觀法院、旁聽庭審。通過新聞發布、裁判文書上網和庭審同步錄音(像)、同步記錄、同步顯示等形式,不斷增強法院工作的透明度。院長做客“黨報在線”,面對面回答網友提問。對232件案件實行了巡回審判,將庭審開到學校、開到工廠、開到社區,對人民群眾進行生動的法制教育。積極實行司法救助,全年緩、減、免繳訴訟費24萬元,保證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42名人民陪審員參與了468件案件的審理,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四、加強隊伍建設,法院整體形象得到新提升

  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關鍵來抓,努力以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取信于民,進一步固本強基,不斷提升隊伍素質。

  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建設。扎實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教育法官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公正文明、崇法敬業、廉潔自律的職業道德,牢固確立“公正、廉潔、為民”的新時期人民法官核心價值觀,組織干警積極開展向全國模范法官陳燕萍學習活動,爭當“廣大人民群眾認可的法官”。法官們走出法庭,送法上門,熱情服務,努力為人民群眾排憂解紛,司法為民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審判作風進一步改進,社會公信力進一步提升。涌現出全國清理執行積案先進個人陸健、揚州市十大法治人物徐莉等一批優秀干警,法院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一等功。

  著力提高干警業務能力。全面開展“業務大學習大競賽大提高”活動,通過司法創新、精品案件、辦案能手、調研能手、司法服務標兵等十大業務競賽,激發干警工作熱情。針對新法律和司法解釋陸續實施、新類型疑難案件不斷出現的情況,通過邀請專家講課、上級法院法官示范、組織業務考試等方式,對干警進行崗位練兵。積極開展疑難案件研討、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改判發回案件講評等活動,切實提高審判人員的業務水平。將年輕法官放在審執一線和信訪接待部門參與審判執行,豐富干警化解糾紛的實際工作經驗。成立“青年法官讀書研究會”,實行“法官教法官”、“一對一”地對年輕法官進行指導。組織審判人員到農村、社區,進百姓家庭,聽群眾呼聲,送法律服務,增進了對社情民意的了解。就審判實踐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7份,為相關部門的決策提供參考。

  完善公正廉潔司法機制。堅持廉潔教育經常化。注重運用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每雙月開展一次集中廉政教育,認真分析審判工作中容易發生的問題。堅持廉潔監督多樣化。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公布投訴電話、回訪部分案件當事人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堅持廉潔司法制度化。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切實落實各層級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在各審判庭和執行部門設立廉政監察員,先后組織19名中層干部述職述廉。

  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始終堅持把法院工作置于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之下,對涉及審判工作、法院改革、隊伍建設等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影響案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向黨委、人大匯報,緊緊依靠黨委和人大解決法院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繼續加強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系,定期向代表、委員發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專刊》,讓代表和委員及時了解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項。通過院領導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征求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全年共組織8次代表、委員旁聽案件庭審活動。認真辦理代表、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各位代表,過去的一年,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這是區委正確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全院干警不懈努力的結果。但是,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人民法院的工作面臨很多新情況,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一是司法為民的意識有待提高。當前,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期待和關注度越來越高,案件處理的難度越來越大。審判工作不但要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還要保障當事人的個體利益,既要實現公正高效的法律效果,還要追求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二是審判管理有待加強。在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工作標準越來越高、法官壓力日益增大的情況下,法院的質量管理、考核考評、激勵機制都有待改進。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近年來法院隊伍出現了高學歷、年輕化的現象,盡管法律專業素質有了較大提高,但準確適用法律、化解復雜疑難問題的能力有待增強。四是工作機制有待改善。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訴訟調解與非訴訟調解的銜接機制有待健全。在執行工作方面,法院與有關部門的聯動機制需要繼續完善。在涉訴信訪方面,還缺乏有效的化解手段與方法。對此,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院將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作為,務實創新,努力開創法院工作新局面:

  第一,堅持能動司法,為“十二五”時期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好地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依法嚴懲各種刑事犯罪。切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扎實推進量刑規范化工作。大力推行社會管理創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發生。更加注重對企業生產經營秩序和市場秩序的維護,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

  第二,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積極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創新和完善訴訟調解工作機制,把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創新和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引導當事人就近、就地選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方式解決糾紛,力爭把矛盾解決在訴前。創新和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完善人民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制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的整體合力。

  第三,堅持司法為民,著力解決訴訟難、執行難的問題。在方便群眾訴訟上有新作為。加強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完善巡回審判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讓人民群眾更加方便地行使訴權,更加便捷地參加訴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在做好涉訴信訪工作上有新作為。堅持領導干部接訪、法官帶案下訪,認真開展涉訴信訪積案清理工作,促使當事人息訴罷訪。在破解執行難問題上有新作為。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作用,細化執行聯動和威懾機制,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堅持改革創新,建立科學的審判工作機制。在推進司法公開、司法民主和監督制約方面上臺階,逐步推進裁判文書上網、訴訟檔案查閱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依法接受各方監督。在推進審判管理創新方面有新突破。建立健全質量評估、案件評查、流程管理、考核獎懲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大力推進審判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信息化。

  第五,堅持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實踐活動,全面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在抓黨建帶隊伍上下更大功夫。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發揮黨員模范作用。在提升司法能力上下更大功夫。實行全員培訓、主題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和司法警察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在加強和改進司法作風上下更大功夫。把人民群眾的評價作為改進工作的動力,密切法院、法官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上下更大功夫。進一步強化司法廉潔教育,落實反腐倡廉措施,推進法院懲防腐敗體系建設。

  各位代表,面對國內外形勢的不斷變化,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面對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艱巨任務,我們將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執法理念不動搖,堅持維護穩定服務發展的方向不動搖,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求真務實的作風,百折不撓的勇氣,努力為邗江率先實現基本現代化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