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開發區法院碩放法庭大膽審慎地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受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在短短幾日內將款項全額執行到位,使得事故受害人盡早拿到了治療費用,以維系救治,從而挽救了當事人寶貴的生命。
  2005年4月15日,原告趙某乘坐原告趙某某駕駛的手扶拖拉機在無錫市新區薛典南路由北向南行駛時至香楠路口時與楊某駕駛的中型自卸貨車相撞,兩原告身受重傷,當即被送往醫院搶救。傷者的家人為挽回兩原告的生命,已先后花費了近10萬元的醫療費用,但因家境貧寒,實在無力為繼,肇事車主也拒不拿錢出來救治,醫院還多次向兩原告的家人催繳繼續治療的費用。經了解,事故發生前楊某在中國人民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新區支公司投保了1份最高額為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肇事者拒不付錢,受害人家境貧困,受傷者等錢搶救。面對如此境況,無奈之下,原告及其家人將楊某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同時,因情況緊急,還申請法院先予執行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用。
  無錫開發區法院碩放法庭受理此案后,經審查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原告治療的迫切性,立即裁定執行中國人民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新區支公司及其上級無錫分公司人民幣8.5萬元,用于支付原告急需的治療費用。經過法官的一番努力,3日內,保險公司將8.5萬元先予執行費交至法庭,兩原告的治療得以繼續,生命得到挽救。原告及其家人在拿到上述先于執行款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文章出處:無錫市開發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戴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