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了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關于維護金融安全工作的一些列指示,進一步加強執行能力建設,南京市法院從五月下旬開始,全面清理涉金融執行案件。5月18日,市法院執行局同志赴農行江蘇省分行營業部調查研究涉農行案件的執行工作。南京全市法院涉農行案件多達三百多件,涉案金額8億多元。執行局當即研究制定執行方案,報經院領導批準后便付諸實施。5月24日至6月2日用近10天的時間,執行局有關人員到每一個區、縣法院執行局,和分管院長和執行局長具體研究每件涉農行案件的執行方案,對案件執行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每一案件都明確執行期限和負責人。玄武、江寧、鼓樓等各相關法院執行局立即行動起來,組織精干人員,對案件進行分類處理,對于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案件,立即采取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尋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對于被執行人確已死亡、消亡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依法作終結處理。白下法院將六月份確定為金融案件執行月,集中執行涉金融案件;為提高涉金融案件的執行效率,浦口區法院將人民法庭的相關案件調由執行局統一辦理;六合法院專門成立了涉金融案件專案執行組。據了解,涉農行的案件計劃于8月底前清理完畢。其后,于年底前將陸續清理其他各家銀行的案件,通過公正高效地執行金融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市法院這次涉金融案件清理工作,省法院執行局領導給予了高度評價,要求南京市法院待此項工作結束后專題工作總結。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