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再審制度改革是對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對訴訟權利的需求日益增長和目前再審制度的弊端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人民法院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一項重大整改措施,涉及到我國訴訟制度的完善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今年3月最高法院將再審制度改革確定為人民法院八大重點改革措施后,江蘇省高院緊緊圍繞再審制度改革課題,組織全省法院審監系統精干力量,開展大規模的實證調查研究與理論研討,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有力推進了再審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一是精心組織、統一協調,形成全省審監庭齊心協力抓改革的局面。3月初,省法院審監庭在泰州召開全省中級法院審監庭長座談會,研究再審改革調研工作的具體計劃。由十三個中院各承擔一個再審制度相關課題,并確定完成時間表。在審監庭工作量日益加大、審監法官滿負荷工作的情況下,要求各中院高度重視這項調研的重要意義,抽調精干力量負責此項工作,確保調研質量。
  二是展開案件復查,取得大量第一手實證數據。今年3月12日至18日,省法院審監庭組織全省中級法院審監庭骨干人員分成三組,分赴南京、無錫等六個中院展開再審案件復查,共復查2003-2004年度審結的611件民商事再審案件,并從再審發起主體、再審發起事由等十二個方面采集審判信息,取得了數據準確、內容詳實的第一手資料。同時,省法院委托南京、徐州兩市將其審理的2003年~2004年1,000余件民(商)事申請再審案件作出數據匯總。
  三是召開再審制度改革座談會,分析論證具體改革措施。3月28日~29日,省法院審監庭在南京中院召開了“全省民事行政再審制度改革座談會”,邀請南京、鎮江、蘇州、南通、淮安、宿遷、徐州等七市中院具有豐富審判監督實務經驗的法官進行座談,集思廣益。會議對省法院審監庭起草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民事、行政申請再審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進行討論修改,并對再審制度改革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較為系統、深入的研討,提出了許多有益的建議。
  四是緊扣調研目標,按步驟提出階段性的調研論文和報告。省法院審監庭根據實證調查的數據,撰寫了《關于民事行政再審制度運行狀況及改革建議的調查報告》,在全面把握全省法院民事行政再審工作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了保障申請再審權利、明確再審事由、逐步向上一級法院再審管轄轉變等一系列改革建議。各中院也于5月份完成了各自承擔的分解課題調研論文,就再審事由的具體化、申訴信訪與申請再審的關系、申請再審制度補救功能等具體內容進行了深入研究。
  6月3日,省法院審監庭在常州召開全省法院再審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總結前一段時期的調研工作,交流調研經驗和初步成果,并確定了下一步的目標和任務。與會代表表示,要繼續扎實做好調研工作,大力推進再審制度改革,為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作出更大的貢獻。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傅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