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6月7日下午,揚中法院刑庭的法官以高度的職業敏感,成功地阻止一起受害人作偽證事件的發生,確保了次日即將開始的庭審活動順利進行。
  近日,揚中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定于6月8日上午不公開開庭審理由揚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朱金根、劉文、張友華強奸(輪奸)一案。6月7日下午4時左右,刑庭的法官正在緊張而有條不紊地進行著開庭前的準備工作,該案的受害人張某突然來到刑庭,直接要求見案件承辦人,并聲稱要交給審判長一封信。張某說原來在公安機關的陳述是不真實的,第三被告人與其發生性行為,其本人是自愿的。
  聞聽這一情況,刑庭同志高度重視,庭長和合議庭成員立即集體與張某談話并進行同步錄音。刑庭同志發現,張某言語不合情理,似有難言之隱,及時向其宣傳有關法律規定,并闡明其作為本案的受害人,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其作為證人應依法履行作證義務,作偽證將依法受到法律追究。刑庭法官熱情而又嚴肅的話語,打消了張某的顧慮,張某終于說出了實情。根據受害人張某的陳述,第三被告人的弟弟、妹妹等親屬對其實施了一定的人身限制,脅迫其到法院進行翻供,并告知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第三被告人的親屬曾逼其作偽證。在刑庭同志耐心地教育幫助下,張某承認其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陳述都是真實的,其與第三被告人發生性行為,不是心甘情愿的。
  對此情節,揚中法院刑庭的同志立即向院領導進行匯報。孫娉副院長迅速將此情況通報公安、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立即著手調查。6月8日上午,公安機關已經對涉嫌妨害作證的第三被告人的弟弟、妹妹刑事拘留。
  6月8日上午,揚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朱金根、劉文、張友華強奸(輪奸)一案如期開庭審理,第三被告人張友華當庭認罪。經過審理,揚中法院依法當庭對三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

        

文章出處:揚中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黃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