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市法院民四庭迅速行動,在全庭討論、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的基礎上,抓住1-4月案件質量評查講評等契機,從促進司法公正、效益著眼,從審判管理的薄弱環節入手,規范對案件的質效管理,制定嚴密的整改方案。
  民四庭著力規范對案件的質量管理:重點解決個別法官庭審活動不規范、適用法律不準確、隨意干涉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辦案透明度低、裁判文書粗糙,在訴訟調解中強行調解、送達不規范、隱性超審限等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效益的行為。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堅持高標準、嚴規范、重整改,加大整治“常見病”、“多發病”的力度,在找準突出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審限跟蹤管理,不斷提高審判效率。庭長和審判長對在審案件全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和跟蹤監督,實行審限臨期警示和超期督辦。按照《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實施意見》的考評機制要求,重點加強審判基礎信息數據網登陸管理,嚴把統計數據的真實關,防止數據的失真和隱性超期限案件的出現,確保審限管理的科學、有序運行。
  二、進一步完善案件評查機制,強化審判質量管理。按照《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方法》、《案件質量監督考評標準》的要求,每年安排兩次案件質評工作,嚴格評查標準,扎扎實實把好案件質量關。同時加強與院質審辦的聯系與溝通,切實將質評的結果轉化為改進質量的效果,以提升案件的審判質量。
  三、進一步改進審判作風,規范案件審理各環節。審判員人員與審判輔助人員各負其責,全面落實案件流程、時限、報結等各項管理規定,依據電子訴訟信息系統的規范要求,在分案、接案、開庭談話、制作筆錄、合議案件、宣判、送達、結案、歸檔等各個環節上予以嚴格掌控。做到案案有跟蹤、環環有記載,事事有監督。規范嚴謹的操作流程與相互監督,保障案件處理程序公正高效。
  四、進一步加強司法能力培養,不斷提高審判業務素質。突出加強對法官適用法律、駕馭庭審和制作裁判文書三項能力的培養,提升裁判公信力,強化業務建設的實效性。重視加強司法調解能力,堅持在民事審判全過程貫徹訴訟調解,充分運用協助調解、委托調解、促進和解等法院附設ADR手段,著力化解社會矛盾。充分發揮司法調研工作促進學習、促進研究、促進素質、促進審判的功能。積極鼓勵在職法官參加學習教育和專業培訓,進一步提高法官的學習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推進學習型專業審判庭建設。通過司法能力的不斷提高,端正司法行為規范,促進司法公正的全面實現。
  民四庭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以來,審判管理進一步規范,案件審判質量明顯提高,審判效益明顯增強,審判作風明顯改善。審判工作在比去年有較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案件都能在審限內結案。據統計,全庭1-5月,共新收案件784件,結案641件,結案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45%,取得了時間未過半,任務過半的可喜成績。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