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20日下午兩點半,酷熱難當,溧水法院民一庭在永陽鎮交通路居委會的一間會議室里對一起撫養糾紛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在主審法官耐心的勸解和說服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一起矛盾較深的家庭糾紛得到圓滿解決。當地居民及居委會成員二十余人旁聽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在表示深受啟發和教育的同時,也紛紛對法院深入社區開展訴訟調解的工作方式予以了贊譽。
  這是溧水法院近來大力扭轉工作作風、整頓和規范司法行為中的一個鏡頭。“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該院黨組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法院關于開展專項整改活動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關于在全院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實施意見》,從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社會最關注的作風問題入手,著力于從四個方面規范司法行為:一是進一步完善公開審判制度,實行立案公開、庭審公開、裁判結果公開、辦案標準公開、執行信息公開,進一步規范司法言行,改進審判作風,重點解決少數法官庭審活動不規范、適用法律不準確、辦案透明度低、忽視訴訟調解工作等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和公平的行為。二是要求全體干警從構建和諧社會、創造安定有序、公平正義的社會法治環境的要求出發,緊緊抓住當前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這一有利時機,把專項整改活動扎扎實實地搞好,重點解決少數法官權力觀、地位觀不端正,在審判工作中對當事人擺架子、抖威風,對涉訴上訪人、申請再審人態度生硬、推諉扯皮、故意拖案壓案、該執行的不執行等問題。三是進一步規范處理涉訴信訪工作程序,確保當事人合理合法的訴求依法得以維護,重點解決在案件執行中發生的違反執行程序,中止或終結執行不當,超標的執行,重復查封、重復凍結,甚至錯誤執行案外人財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濫用強制執行措施等現象。四是進一步規范對案件質量的管理,建立改判、發回重審案件通報講評制度和審判質量分析通報制度,落實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度,下大力氣解決審判管理中制度不落實,監督機制不健全,案件質量和效率不高等問題。
  溧水法院從改進工作作風入手,從四個方面規范司法行為,審判作風和各項審判工作都出現了嶄新的氣象。執結率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7%,人民群眾對法院的滿意度繼續提升,2005年上半年,我院收到的20余封群眾來信沒有一封是反映法官辦案不公、執法不嚴、違法違紀的問題,實現了群眾投訴法官工作作風問題“零指標”。

  
      

   
文章出處:溧水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 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