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在“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不等不靠,未整先改,自查自糾,先行一步,在動員階段就初步確立了進一步規范審限延長、中止、中斷和暫停計算審限四類案件,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嚴防隱形超審限案件和涉法上訪現象的發生,作為本次活動的重點進行集中清理、整改。
  今年1-5月,該院的審判質量效率指標總體上處于平穩上升趨勢,但審限延長、中止、中斷和暫停計算審限四類案件高達247件,占審限內結案數的22%,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院審判質量效率指標體系的考評。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是,有的中止和延長審限案件在統計中同時出現,造成重復計算;有的因對數據概念缺乏了解,誤將暫停計算審限案件當作中斷審限案件填報,造成中斷審限未結案件統計數字失實;有些案件扣除審限情形已消失,因輸入不規范造成數據顯示處于未結狀態;部分涉及司法鑒定的案件,因無法律明文規定鑒定時間,致使鑒定時間過長,容易引起當事人的不滿,有的當事人甚至因此上訪或越級上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審限延長、中止、中斷和暫停計算審限四類案件的異常,不僅影響審判質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還容易造成審判質量效率指標統計分析失實。為此,該院黨組高度重視,決定在“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的動員階段,就選準實破口,本著“專項整改、自查自糾、先行一步”的原則,集中進行清理:首先是健全和完善院長、庭長依法監督指導辦案制度,在確保合議庭和法官依法行使職權的同時,加強對日常辦案質量的檢查督促指導,嚴格案件延長審限審批制度,防止案件久拖不決;其次是進一步整合資源,統一管理,調整充實審判管理辦公室人員,承擔全院案件的質量評查、審判質量效率指標數據的統計、庭審考評、提供法官業績考核基礎數據、審限跟蹤管理和結案扎口管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審判管理的指導作用;第三,加強與司法鑒定機構的溝通協調,盡量縮短鑒定時間,為案件的盡快恢復審理提速;第四,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準確及時輸入案件信息,客觀真實地反映基礎指標的相關數據,嚴防因對審判質量效率指標不熟悉造成填報數據失實現象的發生。
      

   
文章出處: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趙 克、趙增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