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邳州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位叫陸敏的申請執行人的感謝信,對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送”來的1000元錢當作執行款轉給自己表示感謝,對邳州法院擁有這樣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公正為民的法官隊伍表示欽佩和贊揚。
  “邳州法院院長、各位領導:
  我叫陸敏,邳州外貿公司下崗職工,中共黨員,退伍軍人,(2004)邳民初字616號案件的申請執行人。    2005年6月10日,貴院執行局法官丁勝利將被執行人送給他的1000元人民幣作為執行款轉交給了我!
  雖然這只是1000元人民幣,數額不大,但丁法官面對金錢和物質的誘惑,正義凜然,一身正氣,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牢記黨的宗旨,實踐“三個代表”的優秀品質和黨性。
  通過丁法官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我看到了邳州法院的良好的精神風貌和司法為民的形象。我相信,正是有了法院領導的以身作則,才帶出了丁法官這樣的好部屬,好法官。
  為此,特向法院領導反映,請求院領導對丁法官的行為給予表揚。同時,再次向貴院表示感謝,謝謝你們!”
  這封信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該院干警過硬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素養。尤其作為執行法官,他們手握權力,卻沒有為自己謀私利,面對誘惑,他們堅守防線,甘于清薄。丁勝利同志可以將1000元退回當事人,可以上繳到紀檢,但他選擇了一個更靈活的方式,從這種處理方式中,看到了他急百姓之急,解百姓之憂,公正執法,熱情為民的品行與素養。這封信告訴我們,公正并不是難以做到的。我們只是做了一名人民法官應該做的事情,就是這么一點點的小事情,便贏得了他的理解、信任、尊重與感動。要對得起這種真誠的情感,我們必須再耐心一點,再熱情一點,再把工作做得更好一點。
  廉潔、公正,是現代法治追求的目標與主題,歷史賦予了法官這一神圣的職業,是榮耀,是職責,是信念,是誓言。國徽在上,法袍在身,使命在心,全院干警應通過正在進行的黨員先進性教育和“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活動,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升職業素養,樹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廉潔,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