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6月29日,鹽城中院對中大工業集團公司(下稱中大集團)訴鹽城市中太汽車保修設備銷售有限公司(下稱中太公司)計算機網絡域名侵權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認定中大集團的“中大”商標為馳名商標。這是該院首次在案件審理中認定馳名商標。
  2005年3月,原告中大集團通過國際互聯網檢索發現,被告中太公司于當月先后擅自注冊了“WWW.中大.com”和“WWW.中大汽保.com”中文域名,并通過上述域名在互聯網上發布汽車維修工具信息。中大集團認為中太公司企圖利用其知名度和品牌市場效應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侵害了中大集團的合法權益。中大集團遂以中太公司計算機網絡域名侵權為由訴至鹽城中院,要求認定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的第1267090號“中大”商標為馳名商標,判令被告中太公司停止侵犯“中大”馳名商標的專用權,停止使用“中大”商標的相關網絡域名和標識,并賠償經濟損失10000萬元。
  鹽城中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原告中大集團前身鹽城市東方實業總公司創立并使用了“中大”商標,1996年10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在第7類商品上核準注冊了“中大”文字和圖形組合商標,注冊證號為1267090號。此后,中大集團在國內45類商品和服務上注冊了158件“中大”系列商標。1997年“中大”商標在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獲準注冊,從而在世界36個國家和地區獲得了商標注冊。中大集團組建于1994年,為國家級集團公司,目前擁有資產19.98億元,員工6500多名。主要產品為汽車噴漆烤漆房等汽保設備及中大客車等。中大集團在國內30個省會城市、80多個地級市設立銷售公司,產品遠銷美國、日本、法國等60多個國家和地區。2001年至2004年,中大集團為提高“中大”商標的影響力,投入廣告宣傳費用7000多萬元。“中大”商標從1998年至2004年連續六年被評為“江蘇省著名商標,”稱號,2004年分別獲得“中國汽車市場產品質量用戶滿意最具競爭力第一品牌”、“中國市場首選品牌”和“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經其評估“中大” 品牌價值為41.54億元,列中國入選品牌的第137位。另查明,被告中太公司于2005年3月先后注冊了“WWW.中大.com”和“WWW.中大汽保.com”中文域名,當在Internet Exploer瀏覽器的地址欄輸入“WWW.中大.com ”或“WWW.中大汽保.com” 并以ENTER鍵進入時,可以出現中太汽保字樣及圖形,再以鼠標單擊頁面可以看到被告中太公司發布的汽車維修工具信息和中大標識。
  鹽城中院經審理認為,“中大”商標在相關公眾中已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及良好的信譽。依照最高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和《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原告中大集團所擁有的“中大”商標為馳名商標。被告中太公司將原告中大集團的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并在網頁上發布信息,以吸引客戶,牟取利益,這一行為具有明顯的商業目的。被告中太公司的這一行為不僅使原告中大集團不能再以其“中大”商標注冊域名,妨礙原告中大集團利用網絡這一新型工具為消費者提供商品信息,同時也使相關公眾在看到這一域名時會認為被告中太公司和原告中大集團存在某種聯系。被告中太公司的行為已構成對原告中大集團的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侵害了原告中大集團的商標專用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鹽城中院遂根據原告中大集團的相關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中太公司停止侵犯原告中大集團所擁有的“中大”馳名商標專用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并撤銷“WWW.中大.com”和“WWW.中大汽保.com”中文域名;同時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在其“WWW.zhonda.com”頁面上刪除摹仿、復制的“中大”標識;賠償原告中大集團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0元。
  目前,被告中太公司尚未提起上訴。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