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人民法院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偉大進程中責無旁貸,大有作為。”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公丕祥說,去年以來,江蘇法院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在全省法院總結推廣蘇州法院“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的經驗做法,普遍把開展“和諧共建”活動作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實踐載體,通過與基層組織建立和諧共建關系,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機制、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和群眾工作機制,充分調動法院和基層組織兩個方面的積極性,促進基層社會管理的完善和社會矛盾糾紛的有效解決。開展和諧共建活動較早的蘇州法院與150多個鄉鎮、社區建立了共建關系。抓好“庭所共建”工作,全省255個人民法庭與667個公安派出所、146個司法所建立共建關系,加強協調聯動。深入開展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調解、大調研”活動,排查調處矛盾6603起,培訓人民調解員5193人次。推行鄉鎮社區司法協理員制度,完善基層司法服務網絡。深化人民法院聯系企業活動,幫助企業加強法律培訓,排查經營風險。

 

公丕祥表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是人民法院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在這一過程中,必然會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要以自身管理為結合點,在遵循司法客觀規律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發揮司法能動作用,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司法工作機制,促進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的提高。

 

談到如何破解新問題時,他指出,一是深入開展“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定期組織法官深入共建單位開展共建活動;在共建地區設立巡回審判法庭或聯系點開展巡回辦案;積極委托、邀請共建地區的人民調解員、基層組織等開展調解工作;二是大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加強人民法院與社區矯正機構的銜接配合。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審判的綜合效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與法律服務,促進全社會法治意識的提高;三是深入開展司法公開工作。大力推進審務信息公開,暢通涉訴民意溝通表達渠道,健全完善便民利民司法措施。建立健全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工作機制。不斷強化接受監督意識,拓寬接受監督渠道,充分發揮好特邀審判監督員的作用;四是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繼續堅持和完善典型案例公開發布制度,引導全社會切實增強誠信意識。完善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與公安、工商、金融、國土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誠信缺失人員經營活動的限制,增強執行威懾機制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