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法院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積極推動法院工作的科學發展,揚州法院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多措并舉創新創優聯絡工作,努力營造有利于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良好司法環境。

  創新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方法。揚州中院將省、市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任務分解到市中院各部門和有關基層法院,實行“四定一通報”制度,即定人員、定任務、定要求、定時限,并實行動態通報制,隨時將承辦部門和承辦人的辦理情況登記并上網,定期通報。

  創新旁聽評議庭審活動形式。該院以巡回審判的方式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旁聽評議法院庭審,市中院二審案件,到一審法院所在地開庭,邀請一審法院所在地代表、委員參加旁聽,一審法官全程參與,開庭結束后評議庭審,既擴大代表委員的參與面,又讓代表委員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

  創新代表委員關注案件的辦理模式。揚州法院建立代表委員關注案件全程跟蹤制度,按照“優先辦理、重點辦理、跟蹤辦理、開門辦理、限期辦理”的要求,堅持依法辦案,通過庭前通報溝通、庭中邀請旁聽、判后進行釋明等方式,把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絡貫穿于辦案的全過程,最大限度地爭取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