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7月19日銅山縣法院在民事審判中建立向當事人送達調解建議書制度。該制度本著“能調則調,多調少判”的指導思想,結合本院自身工作實際,制作出《調解建議書》,建議書隨《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告知書》等材料一起送達給當事人,使當事人從訴訟一開始開始就對調解有了更深的認識。
  《調解建議書》依據法律規定,制定出調解原則、調解目的、調解優勢和調解方式等幾項內容,以書面形式讓雙方當事人充分認識到調解結案具有的簡便、高效、經濟、靈活的優點,通過自愿協商,本著互諒互讓、著眼未來的原則調解解決糾紛,不但省時省力,有利團結,也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該制度推行短短幾天,已經有數起案件通過調解得到解決,最快的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一天。

      

   
文章出處:銅山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朱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