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蘇州中院立案庭在“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針對調卷退卷工作中存在的移送不夠及時、手續不夠完備、責任不夠明確等問題,制訂了《申訴復查調卷工作操作規程》。
  《規程》根據本院申訴復查調卷、上級法院調卷、省高院指定其他法院復查調卷、人大因個案監督調卷等不同情況,規定了具體的操作辦法。明確要求調卷應憑調卷函或決定復查的審批單進行,調本院卷宗應當向檔案室調取,向基層法院調卷要發出調卷函,明確案件的名稱、案號及移送期限。在調卷的每一個環節都要有完備的接受、移送、退還手續?!兑幊獭愤€進一步規定了調卷期限、移送期限和退卷期限。對調卷工作責任作了規定,明確要求調卷工作實行專人負責、專人管理,誰負責調卷、誰就負責卷宗的移送、退還。對于調卷人因工作不力、方法不當、手續不清造成卷宗遺失或因延誤調卷致使案件不能及時進入復查程序而發生重大信訪責任事故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調卷人的責任,并追究相關領導人的領導責任。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
文章作者:趙 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