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殊的電信合同糾紛案件,被告江蘇省電信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因擅自將客戶的小靈通付費方式由后付費改為預付費,并無故收取其他費用被告上法庭。最終在法庭的調解下恢復客戶的后付費業務,當庭向客戶賠禮道歉,雙倍返還多收客戶的信息費32元,并減免客戶電信服務被中斷期間的相關費用1.8元。
  原告王先生是被告業務轄區睢寧縣境內的小靈通用戶,自購買小靈通以來付費方式一直為先使用后付費。今年7月的一天,王先生在“彭城視窗”網站首頁看到睢寧、新沂電信局發布公告稱:徐州電信局將于7月2日至7月19日將所有后付費小靈通計費系統進行升級,改為預付費小靈通,否則將可能造成小靈通不能通話的后果。王先生認為電信局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改變付費方式屬違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同時,電信局以小靈通不能正常通話相威脅<電信條例>的相關規定。同時,王先生今年3月份繳費時發現小靈通話費發票上“其他”收費項目中收費金額達十余元,通過向營業庭查詢得知該項目包含某信息公司每月8元的信息費,但王先生從未訂閱過任何信息服務。故此,王先生認為電信局行為屬欺詐收費。遂將電信局起訴到法院,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
  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以上調解意見,被告當庭向王先生賠禮道歉,并將調解涉及的款項付清。
文章出處:睢寧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