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2019年公務員招錄考試進入法院工作已經快2年了,兩年來基本都是在執行局工作,可以說這算是我入職法院以后的“第一份”工作。

執行相對于審判而言,具有其獨特的一面。執行法官既要知曉法律條文,除了執行方面的,還要懂刑事、民事的法律知識;也要深刻了解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談不上“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雞毛蒜皮”,但也差不了多少。尤其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執行人員不僅要對他人的心理有所了解,還要不斷學習掌握甚至精通信息化,因為這關系著我們能否將案件從實際意義上執行完畢,通俗來說就是幫申請人“要到錢”,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實體權利。

記得去年疫情期間,有一天下午,公安布控到一名“老賴”,30來歲,涉案標的2萬出頭,幾年下來,但這名“老賴”就是不還錢。

立案執行后,我們通過執行措施,也沒有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房屋、汽車等財產,銀行賬戶里也沒有錢,并且一直找不到被執行人。我們都在想這次好不容易布控到被執行人,一定要把2萬多元的案子結掉。

執行局的夏明副局長和承辦案件的趙傳豹主任,情理結合,好說歹說,被執行人態度蠻橫,一口咬定就是沒錢。就在此時,夏局說,查驗被執行人的手機,這時被執行人眼神有點不對勁,而且眨眼頻率明顯變快了。詢問被執行人后輸入鎖屏密碼,發現手機欠費,流量用不了,微信和支付寶打開后無法查看數據,這時被執行人語氣又開始硬氣了。這時我想起來,可以通過“熱點”連接上網,于是我立馬打開自己手機熱點,連接被執行人的手機網絡。

點開被執行人手機里的支付寶和微信后發現,查詢到其前兩天還有大額交易流水,除此之外,其他每個月流水明細都不低于6000元。面對這一“鐵證”之后,被執行人終于不再“狡辯”,最終同意“湊錢”履行還款義務。

執行工作維護著法律最后的底線和尊嚴,是捍衛當事人勝訴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執行工作雖苦累,但也是人生積攢的智慧和經驗。法律看似無情,實則有溫度,這溫度在于執行法官的“心意”,通過所有執行人的行為傳遞下去,于無聲處溫暖每一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