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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省法院開展了一系列憲法宣傳暨開放日活動。上午九時許,在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紅軍的帶領下,省法院審委會委員面向國旗莊嚴宣誓。隨后,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法院特邀監督員以及來自河海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共計百余人旁聽了江蘇省政府(以下簡稱省政府)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德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二審宣判。省法院副院長李玉生主持并發布了全省法院保護民營企業相關舉措。

據介紹,省政府訴海德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一案,是省政府首次單獨作為原告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這一發生在長江靖江段的污染事件經省環境科學學會評估,認定造成環境損害1731.26萬元。案涉污染事件造成了服務功能損失。長江靖江段有水生動物161種,魚類148種,重要魚類59種,且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鱘、江豚和胭脂魚,還有國家級水產種子資源保護區。案涉污染事件發生在長江禁漁期,系長江水體生態環境最為敏感、生物最為脆弱時期。綜合考量后,泰州中院一審判令海德公司賠償環境修復費用3637.90萬元、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1818.95萬元、評估費26萬元,共計5482.85萬元,支付至泰州市環境公益訴訟資金賬戶。

海德公司不服提起上訴。省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后,對該案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同時,為有效銜接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綠色發展,綜合考慮生態環境修復需要和企業賠付能力與生存發展,海德公司可以在提供有效擔保的前提下申請分批支付賠償款。

李玉生在發布會上介紹說,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全省民營企業座談會精神,深入貫徹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相關部署要求,省法院黨組于11月30日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研究全省法院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措施,決定向全省各級法院下發指導性意見。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具體措施,主要包括的內容有,堅持平等、全面、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司法理念。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做到“兩個維護”,牢牢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把謙抑、審慎、善意、文明、規范辦案要求貫穿審理執行涉民營企業案件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斷加大民營企業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激發社會活力,穩定社會預期。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產權犯罪,嚴厲打擊利用公權力嚴重侵害私有產權、勾結黑惡勢力在特定經濟領域形成非法控制等嚴重犯罪。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作為刑事犯罪,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對定罪依據不足的依法宣告無罪;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創新權益。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治力度,鼓勵民營企業通過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實現產業升級,提升核心競爭力;推動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積極開展民間借貸涉套路貸與虛假訴訟專項整治活動,妥善辦理民營企業股權質押、三角債、互聯互保等案件,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金融環境;加強民營企業市場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加大對財產保全申請的審查力度,防止申請人惡意利用保全手段,妨害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勝訴權。加大力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涉企執行專項行動,綜合運用各種執行強制措施,加大對抗拒執行、規避執行、干預執行行為的懲治力度,及時有效維護民營企業勝訴權益;提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水平。積極通過公開審判、巡回審判以及以案釋法、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促進提升蘇商群體法律素養,增進他們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合法合規誠信守約經營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同時,省法院還舉行了法律咨詢、觀看執行指揮中心建設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