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適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京口法院與京口區檢察院、司法局聯合制定《京口區社區矯正調查評估暫行辦法》。

 

該辦法規定:人民法院擬對被告人判處管制、宣告緩刑或者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委托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評估;人民檢察院對適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工作依法實施法律監督,發現違法情況應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或檢察建議;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適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委托函》之日起十日內完成調查評估,并向委托機關提交調查評估意見。如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調查時限的,應當征得委托機關同意,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