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濱海法院將紀律作風建設擺在黨組重要議事日程,嚴明組織紀律,加強作風建設,推進制度創新,堅持嚴管厚愛。按照“四查四看”的要求,認真對照,深入剖析,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質效,樹立良好形象。

 

查宗旨意識牢不牢,看是否缺少為民司法的自覺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不會做群眾工作,不善于傾聽群眾的訴求,機械司法、就案辦案,工作方式簡單、粗糙,群眾工作能力不高的問題;是否存在不愿做群眾工作,官僚主義、衙門作風、特權思想作祟,在當事人面前逞威風、耍霸道,不愿意耐心細致地幫助群眾釋疑解惑的問題;是否存在不敢做群眾工作,怕群眾上訪申訴,怕惹事上身,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的問題。

 

查法治理念清不清,看是否缺少嚴肅執法的擔當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站不穩司法立場、守不住法律底線,不敢堅持原則,不敢動真碰硬,甚至不敢依法辦案的問題;是否存在對群眾訴求采取久拖不立、不調不立,或者誘導、強迫當事人達成調解,欺騙上級法院和社會公眾的問題;是否存在缺乏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討論案件不能堅持正確觀點,對案件審理不負責任的問題。

 

查工作作風實不實,看是否缺少維護司法公信力的主動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作風飄浮、工作不實,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的問題;是否存干工作挑肥揀瘦、敷衍了事、推責諉過,不注重研究新的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及其具體法律適用問題,案件審理質量和工作水平徘徊不前的問題;是否存在工作慵懶散慢,司法效率低下,導致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結,引起群眾不滿的問題。

 

查職業操守嚴不嚴,看是否缺少人民法官應有的自律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違反審判紀律,擅自向當事人透露合議庭、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情況信息,造成工作被動的問題;是否存在不注意約束自己的業內外行為,說話做事不注意場合、不講究分寸,行為舉止與人民法官身份不相符合的問題;是否存在不重視司法禮儀,在案件庭審、聽證過程中動輒以訓斥的口吻對待當事人,言辭偏激甚至帶有一定傾向性,給當事人留下形象不佳、甚至偏袒對方的印象的問題;是否存在不注意庭審規范,開庭時隨意交談、接聽電話,案件審理瑕疵錯漏較多,群眾意見較大的問題;是否存在與代理律師交往過密,在法院內部相互請托,利用司法職權吃拿卡要,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甚至徇私枉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