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連發生的公眾人物吸毒事件再次引起群眾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關注,據惠山法院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以來共受理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64件,犯罪活動多發,且呈現“吸毒人員抱團、犯罪人員低齡化、對毒品持娛樂態度”等特點。

 

“小伙伴”抱團:礙于情面深陷毒網

 

在惠山法院審理的64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90%以上的被告人是吸毒人員,且容留的吸毒人員一般都多達數人,此類案件被告人擁有各自的“毒友圈”,定期輪流在其中一人家中吸食毒品,在容留他人吸毒的同時自己也參與吸毒,并認為與他人共同在住處吸毒僅屬違法行為,并不構成犯罪。

 

沈某有十多年的吸毒史,1997年至今,曾因吸毒被強制戒毒或行政處罰達10次,但仍不思悔改。沈某失去了工作,對他失去信心的家人也離他而去,一個人住在農村的老宅。20144月,沈某剛從戒毒所出來,便有“毒友”找上他一起吸毒。沈某明知自己因為吸毒已經窮困潦倒,繼續這樣下去不會有好結果,但是仍然無法抵抗毒品的誘惑,還是帶著朋友到自己的老房子聚會。沈某沒有經濟來源,更沒有錢買毒品,為朋友們提供吸毒場所換來了一起吸食的毒品。然而短暫的醉生夢死的生活并未持續多久,從沈某戒毒出來到再次被公安機關抓獲,僅不到半個月時間,沈某容留吳某等另外3人共同吸毒3次,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面對法院的判決,沈某已經顯得有些麻木,對自己的未來感到茫然。

 

“當前,吸毒場所的流動性和隱秘性大大增強,加大了案件的偵破難度。”惠山法院刑庭庭長朱杰焰介紹,農村地區比較封閉、隱蔽的場所是容留吸毒案件頻發的主要場所,相對于城市的賓館、娛樂場所等地方,農村私人住房、出租房等不易被察覺的偏僻居住處成為吸毒分子的首選,常常聚眾吸毒,特別是一些城鄉結合部,是外來人員聚集的區域,這里的出租房成為藏匿和吸食毒品的核心場所。有些房主礙于朋友、熟人、毒友的情面,明知對方在自己有權管理的場所內吸毒而放任其吸毒。64起案件中,容留吸毒三次以上的占到87%,社會危害較大。

 

法院建議,除了強化對有涉毒前科人員的管控,完善戒毒康復工作方法和機制以外,相關職能部門還應重視有吸毒前科人員及社會無業人員的勞動技能培訓,為他們提供重新踏上社會的機會,防止其走上涉毒的違法犯罪道路。

 

90后”誤入歧途:犯罪人員低齡化

 

90后”女孩小慧在父母離婚后一直和祖母在一起生活,父親平時很少回家,年邁的祖母也無力管教。脫離了約束,小慧漸漸失去了學習的興趣,而是結識了一幫社會上的朋友,經常跟著他們混跡于娛樂場所,被這種生活方式吸引。小慧初中畢業后再無心思學習,早早踏上了社會,雖然先后做過淘寶客服和桌球店服務員,但不安于現狀的小慧每次都是干了沒多久就隨意辭職,跟著朋友們玩樂,由此結識了有吸毒史的男友于某。在于某的慫恿下,小慧也漸漸染上了毒癮。由于小慧大多數時候只有一個人在家,于某就經常帶著朋友到小慧家一起吸食毒品。

 

某天,小慧與朋友們又在一起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獲,直到此時,小惠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經法院審理查明,小慧在家中容留于某等人吸食毒品6次,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年輕人對毒品,特別是對新型毒品的危害認識不夠,吸食時常帶著新奇,以為吸食毒品并不會上癮甚至以為新型毒品不是毒品,而是具有提神、減肥功效的藥品,一旦吸上了,難以擺脫,是容留吸毒案件高發的主要原因。青少年吸毒者平時喜歡上網玩游戲、泡吧、卡拉OK等娛樂,大多數第一次吸毒是和“社會朋友”一起,沉迷于消遣娛樂客觀上為他們涉毒染毒提供了外在條件。”惠山法院少年庭庭長繆月娟介紹,惠山法院審理的64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中,56.7%的被告人年齡在30歲以下,不少都是剛剛20出頭,犯罪人員低齡化趨勢明顯。部分年輕人自我控制能力差,好奇心和叛逆心很強,受好奇心驅使或吸毒人員誘騙而吸毒,繼而發展成為容留吸毒案件的涉案人員。

 

“如何讓青少年遠離毒品,已經成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面臨的新問題。”繆月娟認為,防范青少年毒品犯罪關鍵在源頭防控。近年來,惠山法院堅持把毒品案件集中宣判、禁毒宣傳進校園、進社區等活動作為擴大打擊毒品犯罪的社會效果的重要手段,以案說法,以易于接受的方式讓廣大學生從小了解毒品的危害,從而減少毒品犯罪。

 

“娛樂精神”誤導:認識不足誘發犯罪

 

在惠山法院審結的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中,不少被告人擁有正當職業并具備一定經濟基礎。許多有正當職業的人員長期處于高度緊張的狀態,難以適應快節奏生活,趨向購買毒品麻痹自己。且容留者因為具備一定的經濟基礎和購買能力,通常還為他人提供毒品共同吸食,為吸毒人員提供了溫床。

 

楊某經營一家農莊,憑著自己的艱苦創業,把農莊搞得有聲有色,農產品生意也銷路不愁。有了積蓄后,楊某在鬧市區購置了房產,妻子和女兒都搬進了新房,而自己為了方便經營,還是一個人住在離農莊較近的房子里。女兒考上大學,妻子衣食無憂,楊某覺得再辛苦的付出也值得了,只是家人長期不在身邊,富裕的生活過得有些無聊。

 

不久,他的朋友王某就帶著毒品找上了他。因為腿上舊傷會不時發作,楊某聽說吸毒可以緩解疼痛,在王某的蠱惑下,便鬼使神差般吸上了毒品,并加入了一幫“毒友”圈子,楊某的房子很自然地成為“毒友”們“聚會”的場所,楊某也經常“義氣”地提供大家毒品。楊某很快就花光了財產,因為吸毒的事和妻子也經常鬧矛盾,婚姻瀕臨破裂,楊某雖然懊悔,毒癮卻難以戒除。最終楊某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我們還發現,涉毒案件人員的學歷也在提高,64起案件中,有3人具有大專文化,7人有高中或者中專文化,而此前大部分被告人只有初中以下文化。這說明廣大群眾的法制意識并未隨著文化程度的提高而有所提升,對毒品的危害性缺乏清醒認識。”朱杰焰庭長指出,在一些富人交友圈中,甚至把“溜冰”作為時尚、尋找刺激的聚會方式,在他們看來,吸食K粉、冰毒等能刺激神經、產生幻覺,起到暫時放松緊張心情,緩解壓力的作用,而根本沒有吸毒及容留吸毒會危害社會的概念,并將吸毒當作身份的象征,覺得只有有錢和有身份的人才能用的起毒品,不少人因此散盡家財,還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朱杰焰認為,從思想和文化上抵制和排斥毒品,提高民眾道德水準,使毒品文化喪失生存與發展的土壤,才是抵御毒品侵害的最根本、長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