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晚上在家中被執行法官堵住,但面對執行法官,被執行人陸正江卻拒絕承認自己是法院要找的人。以為法官無計可施的陸正江,在派出所里最終承認了自己的身份。

 

114晚上740左右,如東法院執行110指揮中心接到舉報,稱長期外出逃避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被執行人陸正江出現在其前妻丁某家中。舉報人表示已派人正緊盯著,希望法院趕緊派人前去執行。接警后,如東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組織人員火速前往。抵達舉報所在地后,執行法官出示執行公務證即詢問被執行人陸正江是否在其家中,被執行人前妻丁某當即予以否認。盡管執行法官再三聲明利害關系,丁某依然聲稱陸正江不在其家中。

 

隨后,執行法官遂依法對丁某住宅進行搜查。當搜到樓上時,發現臥室內有一名男子躺在床上。當詢問是否為陸正江本人時,丁某稱該男子不是陸正江,而是她再婚后的老公。執行法官當即出示證件直接詢問,該男子一開始不作聲,而后也不承認是陸正江,執行法官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該男子拒不出示。當執行法官要求申請人前來辨認時,申請人徐某表示案件開庭審理時,被執行人陸正江未到庭,她也不認識。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現場種種跡象表明該男子極有可能就是陸正江。為準確查明事實,執行法官連夜邀請當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一起開展工作,但陸某始終否認自己就是法院要找的人。隨后,陸正江被帶往當地派出所調查。

 

最終,在派出所身份系統前再也無法否認自己的身份。凌晨1:40分左右,在被執行人陸正江承認自己身份后,辦案人員依法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