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眾如何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興舉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新聞發布會,教你如何進行行政訴訟,即人們通常所說的“民告官”。

 

2008年,我國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近三年,鎮江開發區法院受理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逐年遞增,已成為行政案件的重要案件類型。據統計,該院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5件,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15件,今年已經受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11件。案件涉及的內容及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可分為三類:(1)與重要財產利益相關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屋拆遷、土地征用等不動產領域信息,此類訴訟占案件總數的64.5%。(2)與個人相關的信息,其中又以因拆遷或土地征用所引發的人身利益等相關信息尤為突出。(3)關于公共利益的信息,此類信息主要集中為國有土地利用及規劃和公共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信息。今年11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對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起訴期限、舉證責任等等作出了重大修訂,新的行政訴訟法將于201551起施行。“這次舉辦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新聞發布會,就是想告知老百姓行政訴訟法修改后如何正確行使 “民告官”。” 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平波說。

 

知情權是每個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沒有知情權,就沒有參與權和監督權,其他很多權利的實現也就失去了堅實的依托。    就政府行政部門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該院陳澤鑫法官進行了詳細解讀:放寬審查標準,減少申請障礙。行政機關應該本著便民、利民原則,對申請進行綜合判斷,只要申請人描述了信息的種類、數量、涉及的相關人和事項,行政機關就應當受理并盡力查找和公開。

 

此外,政府還應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及時公開“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尤其是《條例》明確規定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需要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加強信息分類定級,積極拓寬公開渠道,切實減少行政訴。法院也要加強案例指導,提高裁判能力。以案例進行指導,意味著更多地運用典型的權威個案裁判來指導相同類型案件的審判,而不同于以往一般機械式的適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判,通過對個案的分析、判斷、歸納和推理,可以有效的提煉概括相應的訴訟規則,以深化對信息公開訴訟特質的認知,這也應當有助于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訴訟的裁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