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為切實加強未成年犯的社區(qū)幫教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通過“四化措施”,無縫對接未成年犯社區(qū)矯治工作。

 

制定方案個性化。通過學校了解未成年犯在校表現,通過家庭了解其在家中情況及家庭成員狀況,結合法院審判時的認罪服法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回訪幫教方案,實施一人一方案。

 

開展回訪多樣化。除電話回訪和上門走訪外,還積極組織其參加公益、文體活動,開展多角度心理疏導、多渠道法律宣傳活動,增強回訪的實效性。

 

落實幫教常態(tài)化。以消除心理障礙、重建生活信心、幫助回歸社會為宗旨,對判處非監(jiān)禁刑未成年犯,通過交友、談心形式加強日常溝通,增進信任與了解,經常保持與社區(qū)矯正部門聯系,全面掌握其動態(tài)矯正情況,幫助其早日回歸社會。

 

幫扶力量多樣化。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社會參與未成年犯的社區(qū)幫教管理工作。定期召開與市人大、關工委、市婦聯等相關部門的座談會,與社會部門的工作相互溝通和交流,共同研討,共同幫教,充分發(fā)揮社會力量的幫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