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積極推進遠程開庭(提訊)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國法院推進刑事案件遠程提訊工作先進單位。

  近年來,為切實落實庭審方式改革, 進一步創新司法便民舉措,克服傳統審理方式的缺陷,淮安中院在全市范圍內的積極開展遠程開庭(提訊)系統建設,即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建立音視頻傳輸通道和舉證信道,實現審判人員與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分別在審理法院及遠程審理點同步完成提審、接待、開庭、宣判等審理活動。

  該系統基于法院現有網絡系統,在中院、各基層法院(含人民法庭)及轄區看守所分別設立遠程審理點,滿足了上下級法院間、縣區法院間、法院和看守所間的多方庭審需求。實現了法官不出院、當人事不出縣、在押犯人不出看守所就能完成庭審活動。

  為了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淮安中院同時配套出臺《淮安市法院遠程審理操作規范》,明確可以適用遠程審理的案件范圍,此類案件在立案時,即向當事人送達有關遠程審理的書面告知,由當事選擇是否申請遠程審理。明確在遠程審理中,必須遵循依法、等同、規范以及自愿、安全等原則,確保遠程審理與一般的案件審理程序完全相同,當事人訴訟權利與普通方式審理完全相同。此外,對遠程審理中的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技術保障和庭審材料的傳遞等,均作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