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視頻分享網站作為一種新型的網絡媒體,陷入了著作權糾紛之中,我們發現在法院的判決中,出現相同的案情卻截然不同的審判結果。本文將從這兩個典型案例出發對視頻分享網站的發展、侵權行為進行分析,提出了通過完善立法、新模式的構建等多種渠道解決視頻分享網站的著作權糾紛問題,使得視頻分享網站能夠健康發展的同時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以期達到著作權人,視頻分享網站和公眾三者之間的利益平衡。

 

【關鍵詞】 視頻分享網站  著作權侵權  間接侵權  新模式的構建

 

一、引言

 

在關于視頻分享網站的著作權侵權糾紛一類案件中,筆者對比了兩個案情大致相同的案例后發現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其中一個是2008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土豆網運營商上海全土豆網絡科技公司因侵犯電影《瘋狂的石頭》的著作權,被判立即刪除土豆網上的侵權電影,并賠償享有該電影網絡信息傳播權的原告新傳在線公司經濟損失。土豆網是免費為用戶提供信息存儲空間的網絡服務提供商,其注冊用戶將電影《瘋狂的石頭》上傳至土豆網供公眾在線播放。新傳在線公司認為土豆網未經許可且未支付報酬,擅自提供電影的在線播放,侵犯了自己的網絡信息傳播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另一個案例是于2010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判的,原告激動網認為被告土豆網上存在的用戶上傳的《忠魂》和《魔方》兩部影視劇,侵犯了其享有的相關網絡信息傳播權,故此提起訴訟。

 

對于同樣的案情,被告上海全土豆網絡科技公司都是辯稱,土豆網上所有內容都是用戶上傳的,自己僅僅是網絡存儲空間的提供者,土豆網的服務器按照上傳視頻的特征碼進行自動識別,一旦有盜版或者侵權就會予以刪除。由于用戶上傳的個別視頻沒有特征碼,同時也未收到權利人發函通知,所以并不知道該電影涉嫌侵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上海市一中院審理后認為,從電影拍攝所需傾注的人力和財力、涉案影片的熱門程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被告作為專業視頻網站理應知曉電影《瘋狂的石頭》一般不會是著作權人自行或許可他人在互聯網上發布供公眾無償觀看的。因此,在被告應當意識到網上的某個視頻系網絡用戶擅自發布仍不作刪除處理的情況下,可以認定其主觀上具有縱容和幫助他人實施侵權的過錯。而且從不同用戶先后多次在土豆網上發布《瘋狂的石頭》之事實來看,被告怠于履行其應盡的審查和刪除義務。至于被告所提出的未收到過權利人通知書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之抗辯,法院認為,只有在網絡服務提供者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侵權時,才牽涉到權利人提交書面通知以達到警告網絡服務提供商并請求其移除相關侵權內容的目的。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但是第二個案例法院在判決中卻依據“避風港”原則判定原告激動網敗訴。法院在確認原告對涉訴作品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情況下,認定被告土豆網完全具備《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22條所規定的五項免責條件,免除了被告土豆網的賠償責任。同時法院在該案判決書中明確“不能僅以被告網站出現了侵權作品而推定被告具有主觀過錯”,且“原告并未事先通知,且被告收到訴狀后及時刪除了涉嫌侵權視頻,已經盡到了其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所應盡的合理的版權注意義務”。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視頻分享網站的工作原理和相關主體行為的性質是訴訟雙方圍繞的焦點,視頻分享網站作為一種網絡服務商在網絡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承擔怎樣的責任越來越受到關注。為了更好地發展網絡新興產業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權利人的利益,我們有必要從視頻分享網站的發展,侵權的方式等方面出發分析兩個結果不同的判決背后的深層次的原因,并從中找到解決這類網絡侵權糾紛的途徑。

 

二、視頻分享網站的工作原理與相關主體行為的法律性質

 

(一)視頻分享網站的工作原理和法律地位

 

目前,對于視頻分享網站的含義還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從網絡技術的角度來說,視頻分享網站是基于Web2.0技術基礎上的主要提供視頻交互式服務的網站。它其實是一種主機服務提供商,也稱網絡平臺提供者(簡稱IPP),為用戶提供了服務器空間和搜索平臺,用戶可以進行簡單的搜索就能觀看視頻文件,與傳統的視頻網站的區別是經過注冊的網友可以自由上傳視頻文件,并且網站通過一定的選擇設置,對視頻內容進行不同形式的歸類和推薦,使得用戶能夠隨意點擊自己關心的視頻文件。

 

視頻分享網站的法律地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是從司法實踐中來看尚無統一的標準。經過分析可以發現這種主機服務提供商是不同于發布者和傳播者的一種全新的信息發布和傳播場所。視頻分享網站無法事先對信息行使有效的“編輯方的控制權”。網絡用戶向網絡上載信息,并得以在主機服務提供商所運營的系統或網絡上進行傳播的過程是自動的,視頻分享網站無法事先獲悉該信息的內容,所以無法對上載的視頻行使編輯方面的控制權,但是卻可以事后對已經發表的信息行使一定的編輯控制權。

 

建立視頻分享網站的目的是給網民提供一個平臺上傳自己的原創視頻以便于交流或娛樂,從本質上說就是提供一個存儲媒介以實現信息共享。不可否認的是,視頻分享網站存在著一些用戶上傳的未經著作權人或者相鄰權人許可的作品。2009年由搜狐牽頭建立的中國網絡視頻反盜版聯盟就對優酷等視頻分享網站發起了聲勢浩大的訴訟,索賠額高達一億元。在現行的著作權法保護制度下,權利人眼中的視頻分享網站始終扮演“侵權人”的角色,但這絕不是視頻分享網站設立的初衷。所以說視頻分享網站的法律地位要依據其獨特的運營機制并結合實際情況來界定。

 

(二)分享者行為的法律性質

 

在著作權侵權案件中,涉及以下幾類主體,第一類是直接在網絡上上傳視頻的注冊用戶;第二類是網絡服務提供者,在這里特指視頻分享網站;第三類是網絡信息獲取者,包括在線觀看和從網絡下載視頻的網絡用戶。這三類主體在網路上形成了一個穩定的三角關系。

 

在如今移動終端技術和視頻壓縮技術的高速發展之下,很多人都可以隨時隨地拍攝和記載精彩的瞬間,正所謂“網絡時代下,人人都是作者”。他們或許只是記錄了自己生活中的點滴,或許拍攝到了非常珍貴的歷史瞬間,他們把自己拍攝的視頻上傳到視頻分享網站上,就是允許其他網絡用戶隨意觀看、分享、下載等方法合理使用視頻,這種網絡用戶兼有視頻作品的權利人兩種身份,上傳視頻供公眾免費下載意味著放棄了獲得報酬權,所以也就不存在著作權侵權的問題。

 

但是上傳視頻的用戶還包括另外一種,即上傳侵權視頻的用戶,他們的行為直接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利益,是直接侵權人。他們通過各種手段獲得侵權作品,如在電影院的首映式上偷錄整部電影或者通過一些技術手段解密視頻作品。侵權視頻的存在使網絡用戶可以方便的觀看,從而影響了權利人的票房收入,音像制品的發行量等等,這對權利人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社會公眾即侵權視頻的獲取者為個人娛樂為目的瀏覽侵權視頻在我國不屬于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行為,但是如果下載后進一步在網絡上傳播則成為侵權視頻新的信息源,例如在網站上通過散布“種子”的方法使公眾獲取視頻信息,這也構成了直接侵權。

 

侵權視頻的上傳者和獲取信息后再傳播者雖然構成直接侵權,但是因為我國互聯網并未采取實名制管理,所以這些人的身份難以確定,并且取證困難,更重要的是侵權的個體不具備承擔巨額賠償的能力,所以在案件中視頻作品的權利人都一致采取了起訴視頻網站的方法維護其網絡著作權。

 

(三)視頻分享網站的行為的法律性質

 

侵權視頻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侵權曾一度引發爭議,網站的服務提供商說他們只是提供了一個娛樂互動的平臺,不應該成為上傳侵權視頻用戶的“替罪羊”,但是參考了各國的著作權法立法或判例可以發現各國都對這種給予直接侵權以“暗中幫助”的行為加以規定,視頻分享網站為侵權人提供了便利條件,從而對著作權人和鄰接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視頻分享網站不同于其他的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和傳播者,對于后者來說,信息可能是自己創作的,也可能是他人創作的,但是在信息發布之前,網站已經依職責進行了審查,并對其行使了充分而有效的“編輯控制權”,能夠預料到自身行為的法律后果,如果在這一過程中因其故意或過失,侵害了權利人的利益,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于2006年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次規定了網絡服務提供者如果參與了他人著作權侵權行為或者通過網絡幫助、教唆他人實施侵犯著作權的,法院應追究其與其他行為人的共同侵權責任。這也是對網絡服務提供者“事前編輯控制權”的承認,理論上這種侵權行為叫做間接侵權。

 

那么視頻分享網站間接侵權的實質以及如何解決視頻分享網站的侵權糾紛是我們研究這一問題的重點。

 

三、解決視頻分享網站著作權問題的現實主義路徑:間接侵犯著作權

 

2010年施行的《侵權責任法》36條之規定是著作權法領域中“避風港”規則的進一步詮釋,“避風港”規則是在美國《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中首次提出的,又被稱為“通知+刪除”原則,這一規則設立的初衷是考慮到網絡服務提供者作為一個媒介沒有能力對海量的上傳信息進行審查,而在被侵權人通知后,能做出迅速反應,屏蔽或者刪除這一鏈接從而達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的目的。我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也作了類似的規定,其22條規定了五個條件,網絡服務提供者如果都滿足就可以免除責任。第一條就是要公開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名稱、聯系人、網絡地址;第二條是未改變服務對象所提供的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第三條是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作品侵權;第四條是未從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第五條是就是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后,根據本條例規定刪除權利人認為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五個條件的規定,首先是第一條,這條在理解上就有歧義,訴訟的權利人認為這里的名稱、聯系人等不是網名、網絡IP等虛擬信息,但是視頻分享網站的意見則相反,就我國目前未采取網絡實名制的前提下,筆者認為要用戶注冊以及登錄時提供真實姓名和真實地址對于視頻分享網站的難度很大。

 

第二條的規定也有累贅之疑,從大量的案例中可以發現修改作品的侵權少之又少,只有2005年曾經出現過惡意修改《無極》而出現的侵權作品《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這一糾紛。

 

第三條的規定和《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三款是法院認定視頻分享網站是否侵權的最重要依據。即視頻網站“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知道”侵權作品的存在,這樣就可以不承擔侵權責任,這如果視頻分享網站“明知或應知”上傳的是侵權作品,那就構成間接侵權。所以說視頻分享網站是否“有合理的理由”知道侵權作品的存在成為構成侵權作品的關鍵。由于這是一種主觀狀態,所以法院在案件中往往會根據相關事實推斷視頻分享網站是否“明知或應知”,也就是說法院如果認定網站“應知”而未采取刪除侵權作品的措施構成侵權,“應知”是通過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外在行為來推定其主觀狀態。美國國會關于DMCA的報告將這一認定標準稱為“紅旗標準”,在判定的事實符合“紅旗標準”,即侵權行為是否對一個在相同或類似情況下的理性人而言已經顯而易見時,如果視頻分享網站為了自身的利益而裝作看不見就應當承擔間接侵權責任。在以往大多數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法院判決視頻分享網站敗訴并不是依據“紅旗標準”,法院認定視頻分享網站即使刪除了侵權作品也由于先前存在過錯而承擔責任。第一個判決所代表的案例就是根據視頻分享網站是否盡了注意義務來判定其是否明知或應知,而這種“注意義務”對于現有的網絡技術條件來說近乎苛刻,筆者認為法院創造了一種“蟻穴”標準,即只要視頻分享網站上出現了侵權作品,法院就認定侵權,像是權利人的利益的“千里之堤”毀于侵權作品的“蟻穴”。誠然網絡環境下侵權的影響很大,但這樣做還是對權利人一種過度保護,違反了利益平衡原則。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結果,主要是因為我國對于《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免責事由中的主觀要件規定的過于籠統,法院在法律適用和判決中就會存在沿襲前人判決的想法,從而使視頻分享網站無法利用“避風港”原則“避風”。所以從目前的技術條件來看,要視頻分享網站完全承擔版權事前審查義務并及時的上傳服務器是無法實現的。筆者建議在以后得立法中應詳細規定視頻分享網站的合理注意義務,根據其預見能力和預見范圍,結合其行為的具體過程,來認定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第一,視頻分享網站是否及時刪除了著作權人通知侵權的作品;第二,對于上傳的近期才上映的影視作品等,視頻分享網站應當對其是否涉嫌侵權有基本的認識;第三,視頻分享網站是否對上傳的侵權作品有意識地進行了歸類、編輯、整理、改變等技術措施。以上幾種情形可以作為認定視頻分享網站“明知或應知”的判斷標準。在同類案件中,認定視頻分享網站是否有主觀過錯就是判斷其主觀要件的標準。

 

第四條規定中“未直接受益”,視頻分享網站的行為完全滿足這一條款,所以不是雙方爭議的焦點。

 

第五條規定中的“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后……”也含糊不清,在以后的立法中應當明確規定給予視頻分享網站在侵權作品上傳到網站后合理的刪除時間,確定著作權人在侵犯其著作權的作品上傳后通知網絡服務提供商刪除的具體形式等等。

 

通過以上對《信息網絡傳播權條例》的細化和合理化,會構筑一種既能使視頻分享網站能夠繼續生存,同時又能有效保護權利人著作權的間接侵權制度。

 

四、解決視頻分享網站著作權侵權的理想主義路徑:新模式的構建

 

新型網絡產業發展迅速,前景廣闊,并且完全打破了傳統的著作權體系的空間概念,對于社會效益而言,這種新型的網絡產業對于信息的流動起到了一個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對信息失去控制對于權利人來說就會失去經濟利益。法律應當在“促進分享”和“保護權利”之間尋找新的平衡點,所以我們要反思,傳統的著作權規則該如何與時俱進,如何構建新模式以保護權利人利益的同時凸顯法律服務社會的功能。

 

我們可以考慮在網絡著作權領域引入強制許可制度,讓這一制度不僅限于對文字作品的使用方式上,但是由于網絡作品完全不同于其他傳統媒體,如果把現行的強制許可制度照搬于視頻分享網站上,其制度功能將會大打折扣,起不到任何作用。筆者認為設計和構建網絡環境下的強制許可制度應當從合理上傳和合理傳播兩方面考慮,首先作品的復制權和傳播權應當進一步縮小,可以規定視頻的上傳者只能是著作權人或者其他著作權權利人,強制許可使用者是網站特定的注冊用戶,這些強制許可的用戶是需要第一時間分享視頻的用戶,必須在視頻分享網站的空間內以實名注冊并且填寫詳細的個人信息,且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而其他用戶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免費觀看和下載視頻。這樣做的好處是同時保護了三方的利益,強調了時效性和緊迫性的特點,保證了公眾在使用視頻時不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且不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同時能使視頻分享網站真正作為一個信息共享平臺發揮它的作用。

 

另外,由于權利人無法及時了解版權作品被他人使用的詳細情況,所以筆者認為可以效仿其他的著作權管理組織,在網絡領域內建立一個“視頻作品著作權協會”。著作權人可以授權“視頻作品著作權協會”統一組織行使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依法成立的這個集體管理組織可以根據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監督視頻分享網站是否侵權,同時以自己的名義訴訟。視頻分享網站如果需要上傳某類視頻,例如正在熱播的電視劇,電影等,可以向該組織申請,然后根據其使用時間、關注度、觀看或下載的頻率等向著作權管理組織付費。更重要的是著作權管理組織應當承擔起保護著作權人利益的責任,定時向各大視頻分享網站發布該組織的視頻信息以及所受保護的期限等,這樣做有助于視頻分享網站進行更為有效的審查。集體管理組織增加了權利人保護其作品的可能性,可以給權利人帶來很大的便利,也可以節約國家的公共司法資源。集體管理制度是網絡環境下的一種新的利益平衡機制。

 

由于網絡載體的特殊性,筆者考慮可以在各省市知識產權局著作權管理部門下設置一個網絡著作權保護機構,該機構可以憑借充分的網絡資源和先進的技術采取以“網絡執法應對侵權”的手段來彌補法律保護機制的缺失,實現高效解決糾紛的目的。例如如果權利人發現侵權視頻上傳到分享網站上,可以立即向該機構投訴,該機構應當利用技術上的手段在查明該視頻的上傳時間和網站是否履行了注意義務的基礎上制止網站的侵權行為,并根據該視頻的訪問量對視頻分享網站予以一定額度的罰款。該機構也可以定期行使“行政檢察權”,對網站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對網站的技術更新進行指導。必要的時候該機構對于權利人和網站的糾紛可以進行行政裁決,由于該機構雄厚的技術背景,這樣做就提高了解決問題的準確性并且節約了司法資源。并且對視頻分享網站的發展不會造成大的影響。但是行政裁決同樣也不具有終局性,如果案件重大或者雙方有很大的爭議,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救濟途徑新模式的構建可以綜合運用,解決單一機制在解決糾紛方面存在的弊端,這樣在促進網絡信息產業發展的同時能很好的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構建網絡上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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