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級人民法院4日正式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集中審理與環境資源保護有關的行政、刑事、民事、非訴行政執行案件,進一步提升我省環境審判能力。

  1-10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審環境刑事案件65件,超過此前十年案件的總和;受理一審環境民事案件152件、一審環境行政案件41件,與去年全年相比都增加了兩倍。但我省環境糾紛高位運行、環境訴訟低位徘徊現象仍較為突出。去年全省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所接到的環境信訪投訴量高達5萬件,而全省法院全年受理的各類一審環境案件僅為85件。“這與法院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專業化程度不足有一定關系。”環境資源審判庭首任庭長劉建功告訴記者。

  環境資源庭成立后,將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對于污染物排放標準超過“省控”指標3倍以上的,法院將納入刑法規定的嚴重污染環境情形。在量刑上,構成污染環境犯罪的起刑點為一年,將審慎適用緩刑。對判處緩刑的,通過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排污有關的活動。資源庭還將督促全省法院依法及時受理環境保護案件,將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環境恢復責任聯系起來。

  當日同時公布環境保護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