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的熱情細致,盱眙法院的工作作風,盱眙法院負責任的態度,已經深深打動了我。”129,盱眙法院收到一封當事人寄來的感謝信。

 

當事人楊某因商品房預售合同一案,于2014422向盱眙法院提起訴訟,這是他生平第一次踏進法院的大門。據了解,2011年,原告楊某與被告淮安市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并當日首付房款22.8萬元,后原被告雙方因故于2013年簽訂退房協議,約定被告按期退還首付款,但被告未如期履行。楊某無奈之下,前來盱眙法院起訴。

 

在立案階段,該院的朱影庭長耐心講解立案需要的材料,使得楊某在沒有聘請律師的情況下順利立案;在審理階段,主審法官陳正龍公正、公開的審判,贏得了楊某的信任;在執行階段,孫智勇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刻采取有力措施投入執行。在立審執的各個環節,盱眙法院的法官秉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這一主題,以實實在在的行動打破了楊某對法院“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錯誤認知,贏得了他由衷的贊許,“這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在盱眙法院生根、開花、結果的充分體現。”

 

盱眙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亞林讀完這封感謝信,露出了笑容,他提筆寫道,“希望全院法官再接再厲,用我們的共同努力維護法律尊嚴,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