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區委政法委的協調下,海州區法院聯合區公安分局,通過強制搬遷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中央巡視組交辦的信訪案件,信訪人當場表示息訴罷訪。

 

江蘇某典當公司與許翠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立案執行后,依法委托江蘇蘇信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被執行人許翠蓮所有的抵押給申請人江蘇進寶典當有限公司的位于連云港市新浦區解放東路8號萬潤怡景苑16號樓六單元201室、202室房產進行了評估。2013年7月10日法院依法委托江蘇大眾拍賣行有限公司對上述房產進行了拍賣。申請人江蘇某典當公司以上述房產第二次拍賣價格申請抵償債務。在交接過程中,案外人魏某以被執行人許翠蓮還欠其錢為由強行占領。為此,申請人多次到本院信訪、鬧訪,并于2014年8月15日到中央巡視組信訪,被中央巡視組列為交辦案件。被執行人許翠蓮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執行老賴名單”,其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本院先后2次組織大規模的強制執行行動,均因魏某組織30余名社會上無業人員在房產內阻撓執行,清理未果。

 

為了成功盡快執結本案,海州區法院向區委政法委作了專題匯報。區委政法委積極協調區公安分局提供警力幫助。在吸取前幾次教訓的基礎上,海州區法院召開專題黨組會研究部署措施,院黨組書記、院長傅成保親自參與方案制定,并先后召開3次協調會研究執行方案,全院各部門組織抽調干警參與執行。最終,在分管院領導和執行局局長的現場指揮下,在70余名法院干警和50余名特警的通力配合下,用半天的時間成功將所涉房屋騰空,并將房屋內物品拉到魏某指定的倉庫中,該案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