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寧法院執行干警來到90歲的申請人于老太家中,親手將申請的2400元執行救助金交到老人手中,讓年逾9旬的老人深受感動。于老太訴于某某贍養費一案經法院調解后,于某某一直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調查后,發現被執行人于某某也年逾60,患有嚴重糖尿病,也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僅享受政府每月200元的養老金,無力支付給其母于老太的贍養費。而于老太又體弱多病,生活相當拮據。為了給老人解決燃眉之急,江寧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調查核實后,啟動執行救助程序,并依照規定向申請人發放了救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