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在今年上半年執行工作中,泗陽法院取得了豐碩成果,案件執結率、執行標的額到位率、平均結案天數三項主要指標均名列全市第一。這是該院實現“四主動”措施,創造良好外部環境而取得的顯著效果。
    主動匯報情況。該院在堅持依法執行的同時,積極主動向地方黨委匯報,得到了大力的支持。縣委多次就法院執行工作召開專題會議,親自參與協調多起重點涉府案件,去年縣政府還專門給該院撥付5萬元執行專項經費。今年以來該院已執結涉府案件60余件,使多年來的積存涉府案件基本執結完畢。
    主動接受監督。該院對執行案件定期主動向人大報告,對部分重點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到執行現場進行監督。對人大、政協交辦的關于執行工作的議案、提案,該院都迅速處理,及時反饋,建立了人大政協與法院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對案件當事人該院實行定期回訪制,通過廣泛而有力的監督提高自身執行工作的規范性。
    主動加強溝通。今年以來,該院進一步加強與銀行、工商、保險、郵政等職能部門的密切聯系,確保執行工作所有環節的暢通。今年以來該院在依法采取查詢、凍結、劃撥等執行措施時,從未遇到任何阻力。該院還加強與周邊市、縣兄弟法院的聯系,形成聯動互助的長效機制,執行人員多次赴外地執行,都得到了當地法院的有力支持,為執行案件爭取到了寶貴的時機。
    主動爭取理解。該院打開執行工作成功之門的一把“金鑰匙”,就是取得群眾、申請人甚至是被執行人的理解與配合。該院多年來堅持不懈地開展多形式的法律宣傳,為促進社會各界對執行工作的支持發揮了重要作用。該院每個案件的執行過程全部有詳細的記錄,并定期向當事人公開,高透明度的“陽光式執行”讓當事人充分理解執行人員付出的艱苦努力,消除了當事人的誤解與抵觸情緒,逐步形成群眾支持、申請人協助,被執行人配合的有利局面。


文章出處:泗陽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單士瀚、盧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