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難,執行法官更難。

 

銅山法院執行局活躍著19名執行法官,在嚴峻的執行形勢下,他們在進行著一場“痛并快樂著”的變身。每天查被執行人的財產,與“老賴”斗智斗勇,寫法律文書……田間地頭、企業廠區、街頭巷尾,都成了執行法官即便是深夜也會出現的地方。

 

“勞模”一年執結209

 

一年完全執結209件,這是銅山法院執行局辦案狀元——洪偉法官一年的結案量,這些案件中有很多都是非常棘手的。因成績斐然,洪偉法官2010年被評為徐州市勞動模范。

 

洪偉法官2003年調入執行局工作,去年已是他在執行一線上奮戰的第七個年頭。七年里,洪法官始終勤勤懇懇,勞心勞力。他每天清早七點鐘準時到院,等到大家開始工作時,洪法官差不多已經處理完了一批活;到晚上七點,整幢大樓人聲漸消時,他辦公室的燈,還依然亮著……當被問及如何做到數年如一日,洪偉法官道出了五字箴言“做事憑良心”。

 

執行法官的操勞與辛苦與案多人少、案子越來越難辦不無關系。投身于執行苦戰中的顯然不只洪偉法官一人。

 

被同事戲稱為“拼命三郎”的陳魏副庭長,扎根在榮獲江蘇2010年度先進人民法庭的銅山法院張集法庭。身處基層的他以庭為家,每天要跑遍法庭所轄的7個鄉鎮街道,約820多平方公里的村居,經常在深夜里接到申請人的電話,一聽說被執行人出現,陳魏法官都會起身前往一探究竟,風雨無阻。

 

新收案件一個接一個,對執行法官而言,還必須面對一塊更難啃的骨頭——清理積案。在銅山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徐健的帶領下,全局干警起早貪黑,放棄了所有的節假日,乘全省清積活動之際,因地制宜,苦干了一年時間,執結2000余件執行積案,所有全國掛牌督查的案件全部執結。銅山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

 

老賴“躲貓貓”法官“圍追堵截”

 

一天晚上9時,浙江省嘉興市某小區河邊。徐健帶領三名執行員來到一艘漁船前,操著一口普通話確認被執行人黃某的住址。另一條漁船上的鄰居不太友好地應聲著眼前幾個穿制服的陌生人。

 

這是銅山法院異地執行查找“老賴”的一個鏡頭。五年前,被執行人黃某向村民籌款開辦了一家米廠,賒購了村民大量大米,后來黃家人突然消失不見,米廠人去樓空,多名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要求黃某還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官一直未能找到黃某及家人。為了堵住“老賴”,執行法官們常常需要利用夜間、清晨等時間進行突擊執行,執行法官與“老賴”之間的較量,似乎已變成一場“游擊戰”。

 

“案件判決之后,有些糾紛甚至還未經過訴訟程序,‘老賴’就與法院玩起了捉迷藏。法院傳喚他不來,又沒有固定工作單位,多次上門總是吃閉門羹。”執行局實施二庭庭長陳義總結手里難案老案的特點。這些人長期躲債在外,行蹤不定,執行法官撲空概率高。找不到人,被執行人的的財產狀況難以調查,下一步工作也無法深入開展。陳義法官就遇到過這種情況,農村的被執行人,把錢鎖在箱子里,藏在柴垛里,甚至埋在地里,根本不往銀行里存。

 

“最關鍵的是找到人,連面都見不著,干耗在那里,申請人和法官都急。這需要開動腦筋想辦法,大家都來做這個事。”徐健局長在談到找人的問題時,都力推該院建立的執行聯動機制。銅山法院和區公安、檢察院建立了執行聯動機制,對一些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進行“網上追逃”,利用公安機關的強制力撒開天羅地網,讓“老賴”無處遁形。銅山法院得益于該機制,僅2010年就執結了13起被執行人惡意躲債的難要案。

 

挨罵受威脅幾近成家常便飯

 

為一件標的僅5000元借款糾紛案,承辦法官楊貴亮沒少受冤枉氣。

 

銅山區鄭集鎮前黃村村民單某曾經借款5000元給宋某的丈夫單某某,后單某某不幸死亡。該筆債務經查是夫妻共同債務,單某在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楊貴亮法官調查后得知,丈夫死后,宋某作為一個家庭婦女失去了經濟來源,兩個女兒一個十四歲另一個才兩歲,孤兒寡母生活困難,5000元對宋某來說已經是筆“巨款”了。

 

楊貴亮前后十幾次做宋某工作,沒有執行到一分錢,措施也已窮盡。向申請人單某說明執行情況時,單某不理解,說這事交給法院,就找法院要,多次到法院吵鬧,當著眾人面辱罵法官,揚言法院不給解決,要不來錢,就去上訪。面對無理的申請人,法官想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但考慮到這樣只會激化矛盾,不利于案子的解決,只好“忍辱負重”,繼續做雙方的工作。

 

言語上的辱罵還不算什么,執行干警還會遇到人身攻擊。陳魏副庭長在執行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時,被執行人李某及其妻肖某拒絕配合。肖某聽不進法官的說服教育,情緒激動、言詞激烈,不顧懷中抱著的幼子指著執行人員破口大罵,推搡抓撓,將駕駛員蔣安強的制服撕破。面對婦孺,這個30多歲的漢子沒法還手,只得扛著。

 

“在‘凌晨行動’等集中執行中,帶著干警出去,我都提心吊膽,不是擔心堵不到人,而是害怕同志有個閃失,沒法交代”徐健局長如是說。就法官群體而言,執行法官的職業風險無疑是最大的。如果說執行是刀刃上的舞蹈,執行法官就是踮起腳尖、忍痛旋轉的舞者。

 

自掏腰包幫助當事人不稀奇

 

在一些民生案件中,不少被執行人僅有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和居住條件,家徒四壁,沒有履行能力,繼而出現了大量的“執行不能”案件。這類案件引發了諸多問題,一些執行不能的民生案件中,權利人因得不到及時的救濟,情況十分困難,走投無路之際,往往會選擇在敏感時期,采取叫賣法律文書、拉橫幅、穿狀衣等手段,吸引公眾目光,繼而信訪、上訪、非正常訪,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目前,信訪壓力給司法機關帶來巨大的沖擊,讓法院、法官苦不堪言。

 

楊貴亮的那個案子中,一方是咄咄逼人的申請人,一方是有心無力的被執行人,雙方膠著著。宋某東挪西湊借了4000元,還差1000元,因比和解協議期限拖了幾天,申請人田某還吵嚷著要利息。楊貴亮實在不忍再讓這個可憐的家庭陷入更大的窘境,自掏腰包墊付1000元,在兩會前執結了這起案件,避免了一起因遷怒于法院有可能引發上訪的事件。

 

面對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法官縱使窮盡所有執行措施依然是收效甚微。盡管每年有執行救助資金撥款,對個案的當事人在特別時期一定數額的經濟救助,以解燃眉之急,但這畢竟是短期的、臨時的、應急性措施,并非長久之計。銅山法院每名執行法官一年要執結百余件案件,其中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并不少見。執行法官動惻隱之心,自掏腰包幫助當事人的,在銅山法院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最終解決還是要依靠建立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由當地黨委、政府、社區、單位從大局出發化解糾紛,才能真正案結事了。”徐健局長大力倡導將“執行不能”案件納入社會保障機制,目前銅山法院該項機制已初步確立,在不斷完善成熟之中。